台灣近年食安事件頻傳,彰化縣衛生局今天公布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從原來的15條增加到32條,率全國之先的新增條款包括「義美條款」、來源不明食品法、化工原料及食品添加物分流管理,強制業者主動把報廢食品分區放置,配合稽查說出食品原料供應商,及化工原料與食品原料須分開存放、標示,違反者罰款1萬到10萬元,得按日連罰。

衛生局長葉彥伯說,跨縣市的連鎖量販店、超市、超商如果出包,應主動通報彰化縣衛生局,違反者,若牽涉重大違規,負責人要接受企業倫理講習;草案近期內將提送彰化縣議會審議,通過後公告實施。(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5.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