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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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食藥署於預告修正〈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草案,新增含Misoprostol、Levonorgestrel、Ulipristal acetate之口服單方劑型藥品,值得注意的是,這次預告納入管理的藥品皆屬處方藥,這其中Misoprostol主要用於胃及十二指腸潰瘍,但是,如果是與Mifepristone(俗稱RU486)併用,可作為治療《終止少於49天無月經的早期子宮內懷孕》,至於,Levonorgestrel及Ulipristal acetate,則是適用於《無事前避孕措施之緊急避孕措施》以及《無防護性交或避孕失效後一二○小時內的緊急避孕》,亦即,就是俗稱的事後避孕藥,顯然,上述三款新增的口服藥品,有其從人工流產墮胎藥到事後避孕藥、從處分藥到指示藥、從時效性到可近性、從正規管道到非法取得、從先服藥到再回診、從藥師衛教到醫師複診、從藥理作用到適應症狀、從類別範疇到風險分級、從身心壓力到照護需求,以迄於從用藥安全到婦女健康和生育自主等相互交織命題,均有結構性探究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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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前台灣社會,關於事後避孕藥和墮胎藥的管理政策,引發了廣泛的討論與爭議,此一議題不僅涉及個人用藥安全,更深層次地牽涉到女性的生育自主權、性別權力結構以及全社會對於性別角色的文化認知。

首先,從性別社會學的角度來看,男女兩性權力的不對等是這一問題的核心,就此而言,“男人沒有準備保險套就不要跟他上床!”,此一脫口而出的言論,雖然意在強調男性在避孕責任上的義務,但卻忽視了現實中,女性可能面臨的風險與困境,尤有進者,這種論述無意中將避孕的責任單方面推給男性,卻未能提供女性在遭遇非自願性行為或避孕失敗時的支持措施。冀此,藉由性別權控社會學提點了我們,性別權力的不對等,常常使女性在性行為中處於被動地位,因此需要社會提供更為全面的支持系統。

其次,從女權生育自主社會學的角度來看,事後避孕藥的取得,直接關係到女性的生育自主權,當前的政策規定,緊急事後避孕藥需經醫師處方取得,這不僅增加了女性獲取藥物的難度,也可能導致用藥時效性的喪失,在緊急情況下,時間就是關鍵,任何的延誤都可能對女性的身心健康造成負面影響,因此,如何在保障用藥安全的同時,提升女性取得避孕藥物的便利性和回診的配搭措施,這是政策制定者亟需解決的問題。

此外,文化認知社會學亦提醒我們,社會大眾對於避孕和墮胎的認知基模,深受文化價值觀的影響,扣緊文化主義的社會化涵養,避孕和墮胎仍被視為禁忌話題,使得女性在面對意外懷孕時感到尷尬為難和身心壓力,這種文化性壓迫更是進一步限縮女性尋求幫助和支持的能力和態度,如此一來,改變全社會對於避孕和墮胎的刻板印象和微歧視,推動性行為的認知衛教,以讓更多人了解和接受這些選擇,實乃是長期改變的關鍵所在。

最後,從壓迫結構社會學的角度來分析,現行政策可能無意中加劇了對於女性的壓迫,將事後避孕藥和墮胎藥列入追溯或追蹤系統管理,看似是為了保障用藥安全,但若未能考慮到女性在實際生活中面臨的多重障礙,則可能成為她們獲取必要醫療資源的阻礙,就此而言,政策應更注重風險分級管理,以科學證據為基礎,而非一刀切地將不同類型的藥物混為一談。

總之,事後避孕藥和墮胎藥的管理不僅是一個醫療問題,更是一個涉及性別平等、文化認知和社會公正的複雜議題,政策制定者需要以更開放和包容的態度來面對這些挑戰,同時聆聽來自各界尤其是女性群體的聲音,藉此確保每一項政策都能真正促進社會進步和性別平等。

致《留或不留的奢求選擇》
藥局前的長龍,是誰的焦慮?政策雙軌,卻讓女性的選擇,陷入單行道。
避孕藥,墮胎藥,一同被監控,如同社會對女性身體的掌控。
風險分級,卻忽視了風險的根源,不在藥,而是在人。
男人沒準備保險套,就別上床?這句話的背後,是對女性自主權的嘲諷,將責任全推給她們,卻不見應有的社會性支持。
政策的轉彎,如同無盡的迴旋梯,讓女性在其中迷失。
指示藥的呼聲,被高高在上的權力壓下,十年的等待,是誰在裝聾作啞?
全球的趨勢,在這裡卻步,女性的需求,被視為是次要。
當用藥成為奢侈品,何來生育自主?
真正需要被重視的,不是藥品管理的嚴格,而是女性的聲音,她們的焦慮,她們的需求,不該再被忽視。
讓我們停止說教,停止把傲慢當成理所當然,傾聽她們的渴望,讓「留或不留」的選擇不再是一項奢求。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聯合新聞網,2026.07.02「事後避孕藥嚴管惹議,藥署擬雙軌並行」)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