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8)天三讀修正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正式將「三班護病比」入法,明定醫院急性一般病床關於三班護病比的比例,由中央主管機關斟酌病人安全的維護及勞動權益的保障訂定,並每3年檢討一次,必要時應調整;若醫院違反規定,處罰達三次,屆滿一年未改善者,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
賴清德總統曾承諾上任2年內三班護病比入法,行政院並在2024年7月通過「護理人力政策整備12項策略計畫」,包括三班護病比預計2年入法、4年達標等,眼看2年大限將屆,但衛福部尚未提出相關修法草案,引發護理團體不滿。
藍綠白三黨團均有提出醫療法修法版本,今天上午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集朝野黨團協商時,藍白對於是否由中央主管機關成立「諮詢委員會」來訂定三班護病比的比例,無法達成共識。因民眾黨團版本無法獲得國民黨團支持,民眾黨立委邱慧洳於協商結束後,更是一度痛哭。
立法院會處理時,依序表決民眾黨團、民進黨團、國民黨團的版本,民眾黨團獲得8張贊成票、民進黨團拿到51票贊成票、國民黨團在民眾黨團支持下,拿到60張贊成票,最終通過國民黨團版本。
三讀條文將三班護病比入法,明定醫院急性一般病床關於三班護病比的比例,由中央主管機關斟酌病人安全的維護及勞動權益的保障訂定,並每3年檢討一次,必要時應調整;首次規範於設置標準的三班護病比標準,以民國113年3月1日施行的三班護病比標準為準。
三讀條文也針對不同層級的醫療院所訂定違規裁罰標準,地區醫院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區域醫院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醫學中心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屆期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處罰達三次,屆滿一年未改善者,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
現行實施的三班護病比標準,醫學中心白班1比6、小夜1比9、大夜1比11;區域醫院白班1比7、小夜1比11、大夜1比13;地區醫院白班1比10、小夜1比13、大夜1比15。(時事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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