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規定,來自日、美、加、英、新加坡等十一國、獲得永久居留的專業人士,如身心障礙,可比照國人申請福利與服務。衛福部昨預告新制,大幅放寬申辦資格,不限國別,通過身障評估,即可申請相關協助。新制今年六月卅日上路,約五百人受惠,然中國大陸專業人士不在補助範圍。

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尤詒君表示,現行外國人在台取得身障證明,申請社福,採互惠機制,對方如提供我國在海外民眾身障資源,我國就會相應提供該國在台取得永久居留證者身障資源,截至今年一月,共有十一國列入「互惠國」名單。

尤詒君說,受少子化、高齡化等因素影響,積極引進外國人力,補充國內勞動力,已成趨勢。為此,衛福部配合修法,放寬外籍人士在台取得身障資源的國別限制,如在台居留十年、每年在國內居住時間逾一八三日,取得永久居留身分的外國專業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在身障鑑定後,就可獲得復康巴士、個人助理、日間照顧等社福資源。新制上路後,推估受惠外籍身障者人數約五○七人,一一七年則增加至八百多人。

值得一提的是,在國發會的相關母法中,外國人聘僱方案並未納入中國大陸,因此,該新制上路後,來自中國大陸的專業人士即使符合「在台居留十年、每年在國內居住時間逾一八三日」等資格,仍無法申請社福補助。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秘書長林君潔認為,永久居留權門檻太高,即使放鬆申辦條件,大部分來台就學、工作的外籍人士仍不符合資格,一旦在工作時不慎從高處落下,或是出現交通事故,將無法申請個人助理、交通接送等社福補助。呼籲政府逐步放寬評估,只要有居住事實的身障者均能獲得保障。(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6.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