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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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6年1月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了〈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以下簡稱外送專法),此一法案的通過,標誌著臺灣的外送產業,正式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然而,這部專法的實施雖然被視為是外送員權益保障的重要里程碑,特別是在目前外送員普遍處於弱勢地位的情況下,專法為他們提供了一道防護牆,但是,其背後的潛在挑戰及其多方拉扯影響,仍然值得進一步深思。
一、外送專法的核心內容與意義
該部外送專法的核心精神,乃是在於保障外送員的基本權益,特別是在薪資報酬、勞動安全以及申訴機制等方面,該法明確規定,外送員的時薪報酬不得低於最低工資的1.25倍,每單最低報酬為新台幣45元,並且要求平台業者提供職業安全與健康教育訓練,此外,專法也要求平台建立申訴機制,並對於因為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所導致停班的情況,作出明確的規範。
無疑地,這些條文規定對長期處於勞動權益邊緣的外送員來說,是一項頗大的進展和進步,畢竟,長久以來,外送員在工作中承擔了像是交通事故之類的高風險和高壓力,但卻未能享有應有的相對性保障,因此,外送專法的實施,不僅提升他們的基本收入,還強化了職業安全和申訴機制,藉此應答全社會對於外送員群體勞動條件改善的迫切性需求。
二、外送專法的潛在挑戰
誠然,外送專法旨在於平衡各方利益,但可能會面臨到以下幾項挑戰:
1.平台業者的成本壓力與商業模式調整:專法要求每單報酬不得低於45元,並且引入了多項勞動保障措施,無疑地,這會增加平台業者的運營成本,對此,Uber Eats與Foodpanda等主要平台,業已表示將審慎評估營運衝擊,並且可能調整服務模式,值得後續觀察的是,這些成本最終是否會轉嫁給消費者或商家,例如提高外送費用或增加上架費用,至於,這樣的成本轉嫁,是否可能會影響消費者需求,進而使得中小型餐飲業者面臨到更大的營運壓力。
2.疊單機制的不公平性:儘管專法對於外送員報酬進行了最低標準的收入保證,但並未解決疊單機制中的不公平問題,外送平台利用疊單機制固然可以提高效率,但卻未合理分配多單的應有報酬,導致外送員的實際收入被壓縮剝削,此種情況不僅損害外送員權益,也可能會影響使用者的消費體驗,這其中最為明顯的便是延長配送時間或降低服務質量。
3.潛在市場競爭與產業影響:專法對於市場競爭格局,會產生深遠的衝擊影響,目前臺灣外送市場由幾大平台主導,但若專法導致價格上升或運營效率下降,可能為其他潛在競爭者創造進入市場的機會,這種競爭格局變化,將可能帶來市場機制的重新調配,進一步影響到既有玩家的經營策略,孰贏孰輸,尚待考察。
4.消費者行為改變的風險:根據臺灣數位平台經濟協會的估算,如果外送平台漲價5%,將有超過三成消費者可能不再使用相關服務,隨著價格上升,過渡期間,消費者會思考是否選擇回歸傳統餐飲模式或減少使用外送服務,進而影響到整體產業收入,換言之,規模經濟的商家營運條件,已然預伏強勝弱敗的預期性後果。
三、外送迷亂現象的社會學分析
外送產業的諸多迷亂現象,著實反映了現代勞動市場中結構性不平等的問題,這是因為,本質上,數位平台經濟是一種「去中介化」和「再中介化」的轉化過程,在表面上,平台經濟似乎是為個體勞動者提供了更多靈活性與選擇,但是,實際上,卻是形成了新的勞動控制形式,例如,透過演算法分配訂單與評價系統,平台有效掌控了外送員的工作節奏和收入水準,致使形成一種「隱形剝削」。
此外,外送產業中的勞動關係,也投射現行資本主義體系下的不平等結構,平台業者作為資本一方,透過壓縮成本與分潤機制最大化自身利益,相形之下的勞動者,則是被迫承擔風險與壓力,而無法享有應有的社會保障,這種現象清楚表述出來,處於數位經濟時代裡,傳統的勞動權益保障機制,亟需重新加以調整,據以應對新型態勞動形式所帶來的結構性挑戰。
四、未來展望與行動建議
1.加強施行細則制定與執行監督:專法雖然已通過,但其實施細則對於政策效果,至關重要,對此,政府應廣泛徵詢各方意見,包括外送員、平台業者、商家和消費者,以確保細則能平衡多方利益,同時,也應強化執行監督機制,例如設立專責機構監察疊單問題與薪資發放情況。
2.建立公平合理的疊單計價制度:疊單問題乃是當前外送產業中最具爭議性的議題之一,對此,政府應推動平台建立透明且公平的分潤機制,以確保每一單均能獲得合理報酬,同時,可考慮設立獨立仲裁機構,來解決外送員與平台之間的可能糾紛。
3.推動多方共贏合作模式:平台業者、商家、外送員與消費者之間需要建立更緊密合作的夥伴關係,例如,平台端可透過技術創新提升運營效率,減少成本壓力;商家端可探索更多元化合作模式;消費者端則是可透過支持合理價格來促進產業良性發展。
4.強化外送員的社會保障體系:除了最低薪資保障,政府應進一步推動包括職災保險、健康保險等全面性的社會保障制度,藉此舒緩外送員在高風險工作中的身心壓力,同時,也應鼓勵平台為外送員提供更完善的福利,例如交通補助、健康檢查等。
5.推廣產業教育與職場文化改善:平台業者應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加強對於外送員的認知教育訓練,包括交通安全、食品衛生等領域,此外,也需營造尊重勞動者工作價值的職場文化,例如公開表揚優秀外送員,以提升其職業榮譽感。
總之,〈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的三讀通過,實乃是一項重要進展,只不過,它只是用以解決外送產業迷亂現象的一個起點,而非是結束的終點,這部分所攸關到保護勞動者權益、維持市場競爭力和滿足消費者需求的諸多變革工程,仍需各方的共同努力,據以實現真正共好的多方共贏,尤其是相迎數位經濟時代,不僅需要立法保障,更是要從法令規章、制度設計到執行細節,進行一條龍的通盤性改革,藉此建構一個公平、公正且可持續發展的外送勞動市場環境。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聯合新聞網報導,2026.01.07:「外送員專法3讀,每單報酬最少45元」)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通過〈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之決策是台灣文化職場友善的一大進步,外送產業的興起,不僅是經濟背後的議題更值得探討,一個職業連換攸關到環境、交通、市場開發等都值得引領社會的期待與省思。從社會成本的投入至經濟規模的開發以及產業正負值連帶效益是政府立法的基礎參考,這些年來外送員在灰色地帶中被看見、被需要、被消耗不僅是外送員個人更是其家庭的擔憂,當然各行各業都有對應的職災風險,但是在未被法律規範明確保障與保護的範圍內皆有其需承受極高風險之疑慮,感謝政府真正看見職場的需要,期盼能夠讓外送員多一份保障。
法律讓外送員有最低報酬與安全保障,這代表社會終於願意正視這群長期被忽略的勞動者,這是值得肯定的。但問題是,制度真的能落實嗎?平台是否會想盡辦法轉嫁成本?外送費會不會變高,最後壓力又回到消費者與外送員身上?這些都是不能裝沒看到的現實。
社會也不能把責任全丟給平台或政府,消費者在享受便利的同時,也應該思考:便宜快速的服務背後,是不是有人在用風險和血汗買單?真正的多方共贏,不是誰多賺一點,而是沒有人被犧牲。
這部法律是一個開始,而不是終點。它提醒我們,勞動尊嚴不是施捨來的,而是靠制度、監督與公民意識一起撐起來的。
通過此法案,真的感到開心,但希望不只是"提高外送人員的報酬",而是把外送員從高風險、低保障的灰色地帶拉回制度保護。透過最低報酬、保險與職災、不可隨便停權這些規範,能降低經濟壓力與工作不安全感,讓勞動基本保障更清楚具體。只是後續的平台業者的成本壓力與商業模式調整以及執行的狀況,的確還需要後續的追蹤觀察。
外送平台於近疫情期間開始盛行,因為有禁止內用等諸多防疫措施的進行,政府為了保障外送人員的安全與權益,先是於外送專法訂立勞雇關係,而非派遣性質以及保險與福利等等,後續又於2026年1月6日三讀通過了〈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其都是為了要保障勞工權益。但在這個保障背後,又有多少影響的事項?
1.成本轉移:為了保障外送人員的薪資水準,外送平台勢必會把這成本轉移在消費者,導致成本變高之後,可能會影響消費者的訂購意願,進而造成外送人員無單可接進而失業。
2.勞雇工時:因為外送平台採取自由接案的方式,亦可能導致外送員需要多賺點錢,卻一天超時工作外送12-16個小時不等,造成外送人員的騎乘安全。
3.消費權益:外送專法強化消費者在資訊透明、交易安全與爭議救濟等面向的保障,但食品的安全、外送人員的品質、運送的過程食物是否有遭受到汙染等食安,都還是不能保障的範圍。
外送專法的訂立無疑是希望外送平台、餐飲業者、外送人員、消費者,能多方完備整個法規,但在這法規反思背後,仍是有很多還需要再加強的著墨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