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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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性侵醜聞,曾榮獲強化社會安全網績優督導的心理衛生中心何姓執行秘書,涉嫌濫用職權登入公務系統,肉搜一名受其監督輔導的未成年少女,並將她誘騙外出後性侵得逞,對此,高雄地檢署依加重強制性交及違反個資法等罪將何男起訴,具體求刑10年6個月,顯然,該起未成年遭到性侵一案,背後實有其社工倫理、內控管理、外部監督、職務之便、權控機制、白領犯罪、個資保護、執業執照等命題意旨的綜融性思考。
值得一提的是,何男在犯案期間,正攻讀犯罪防治研究所碩士學位,其論文主題圍繞社會安全網的建構,內容與其罪行形成鮮明對比,調查亦顯示,他利用公務資料庫中的個人資訊,針對脆弱的未成年少女進行「肉搜」,最終誘騙少女至汽車旅館性侵,此一事件不僅揭露了何男的職業倫理缺失,更反映出現行社會安全網的脆弱及其監督機制的失靈,也就是說,何男正是利用此一制度性破口、闕漏,將原本應該是要保護弱勢群體的「社會安全網」,變成其犯罪工具,尤有甚者,更令人髮指的是,作為高雄市社會局員工的何男妻子,不僅未對其行為加以制止,反而涉嫌利用職務權限協助洩漏被害少女的報案進度,不僅顯示個人道德與法律意識的全面崩壞,更加突顯家庭結構與權力共犯關係對於犯罪行為的助長作用。
事實上,該起事件的根本原因可歸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權控關係的結構性失衡:何男利用其職權,掌握著大量弱勢個案的個人資料,並且其職務賦予他極大的權力,然而,因為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使得這種權力變質成為犯罪的溫床,進而將應保護的對象視為滿足私慾的工具,從而,顯示出權力的濫用和監督機制的缺失。
(二)制度設計的漏洞:何男能夠輕易地在公務系統中查詢大量個資,顯示出現行的系統在資料存取與使用上的監管機制,存在重大缺失,此外,雖然像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早有明確的法條規範,但在執行層面上卻存在滯後和不完備之處。
(三)知法玩法的次文化:何男的行為或許與其自身的心理偏差有關,他利用專業身份掩蓋自身意圖,並在犯罪後試圖以金錢掩蓋罪行,據以展現出一種深層次的道德冷漠與對於受害者的漠視,同時,認為可以在法律邊緣遊走而不受懲罰,這種道德淪喪的心態,需要透過認知教育與制度變革來改變。
如此一來,為了防止類似事件的再發,應考慮以下幾項改善對策:
(一)強化資料保護與監管機制:應建立更嚴格的資料存取規範,例如實施多重身分驗證、定期審核訪問記錄、限制敏感資料的查閱範圍等,同時,加強對於一線人員使用資料庫的監控與認知教育,以確保其遵守相關規範。
(二)完備法律體系與執行力:現有法律雖已涵蓋相關犯罪,但在執行層面仍需加強,例如,應加速推動〈社會工作師法〉的依法執行,確保涉案人員能夠在司法程序完成前即受到適當的行政處分,以避免其持續危害社會。
(三)推動權控關係透明化:在涉及弱勢群體的工作環境中,應設立獨立監督機制,例如成立由第三方組成的監督委員會,以確保相關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時不濫用職權。
(四)提升專業倫理教育:針對社工師、社工員、心理師、教師等人群服務專業人員,加強倫理教育與培訓,使其深刻理解自身行為對被服務對象可能造成的影響,同時,應建立定期評估機制,以確保從業者持續符合專業標準。
(五)加強受害者保護與支持:應提供被害者全面且長期的心理輔導與法律援助,幫助其重建自信與生活,同時,應提升全民對於個資保護及自我防範意識,以減少類似案件發生的可能性。
總之,本案突顯了權控關係失衡與制度性漏洞如何交織成犯罪溫床,何男作為「強化社會安全網」的績優督導,其犯罪行為無疑是對於該制度設計與運作的一記重擊,這不僅損害了公共信任,更暴露出現行社安網在設計和執行上的致命缺陷。
再則,此一事件還揭示了知法犯法的深層次問題,作為一名犯罪防治專業背景的碩士生及持有社工師證書的人士,何男理應具備更高的法律意識和道德標準,然而,他卻是選擇利用專業知識與職務之便進行犯罪,其行為反映出一種結構性的倫理失範,此外,其妻子作為共犯,也顯示出家庭內部性別權力結構如何可能助長犯罪行為。
最後,最令人擔憂的是,此類事件可能會引發連鎖效應,尤其是加劇民眾對公共機構及專業人士的不信任感,特別是當「社會安全網」轉身成為「淫魔網」,原本旨在於保護弱勢群體的機構反而成為威脅其安全的來源,無疑地,這是整體社會的一場災難。冀此,我們必須深刻反思並採取切實可行的應變措施,來修補制度漏洞和重拾公共信任,同時,也應體認此類案件並非僅僅是個人道德失範,更是社會結構不平等和監管缺失,所相互作用的交織結果,如此一來,唯有通過多層次、多方位的改革,才能真正實現兒少權益保障以及社會安全網功能的確切落實,以確保每一位弱勢群體都能平安生活,從而避免再次成為權力霸凌者的制度設計犧牲品。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聯合新聞網報導,2026.01.03:「高雄心衛中心主管性侵少女,社工師全聯會怒了:可依法廢證不必等判決」)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讀完此案內心感到極度震驚與沉痛,何男身為「強化社會安全網」績優督導,理應是弱勢者的守護者,卻反過來利用職權侵害最需要保護的未成年少女,這不僅是個人道德淪喪,更是對整個社工專業的重創。此案深刻暴露出專業倫理教育的不足與權力監督機制的失靈,社工工作的核心價值是「助人自助」,我們與案主之間存在極不對等的權力關係,掌握大量敏感個資,這份權力必須被嚴格約束與監督,何男卻將這份信任與權力異化為犯罪工具,將「社會安全網」變成「淫魔網」,徹底背叛了專業使命。這起事件提醒我們,專業證照與學位並不等於專業操守,社工養成教育必須更加強化倫理訓練,建立更完善的督導與同儕監督機制,並落實個資存取的嚴格管控。同時,我們也要正視權力腐化的可能,建立獨立的第三方監督機制。作為社工,我們必須深刻反省並致力於修補破損的制度,重建社會信任,每一位弱勢者都值得被真誠守護,這是我們不可推卸的專業責任與道德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