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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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隨著我國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交通部將高齡駕駛換照年齡由75歲下修至70歲,並強化體檢、安全講習及認知功能測驗,然而,此一以「風險防範」為導向的行政管制,在實踐中卻是深陷偏鄉交通替代率不足、移動權益遭受剝奪等運作困境,換言之,當前的政策缺口在於過度依賴消極的「篩選機制」,卻忽略了積極的「交通轉型與管理配套」,為此,理應建構情理法兼顧的行政管理機制,從單純的交通安全治理,提升至兼顧長者尊嚴和社會參與的「移動權保障」新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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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實描述:高齡換照新制的擴大實施及其社會衝擊
近年來,臺灣人口結構急遽老化,面對日益嚴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壓力,交通部正式將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制度進行變革,將強制換照年齡由原先的75歲下修至70歲,此一涵蓋體檢合格、2小時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以及認知功能測驗的新制,表面上標榜著「分級關懷」與「風險預防」的政策正當性,實則在基層社會掀起了巨大的波動。

從老年認知社會學與移動權保障社會學的視角來看,駕照對於當代高齡者而言,這早已不單單只是一張操作機械的許可證,更是其維持自主性、關係連結、社會參與和生活品質的「生存命脈」,然而,當換照政策強制將70歲以上的長者劃定為高風險群體,並且進行全面性的資格審查時,無形中便觸發了微歧視社會心理學所謂的刻板印象陷阱的年齡主義(ageism),畢竟,許多身體硬朗、認知清晰的長者,僅因身分證上的生理年齡數字,便被迫進入充滿標籤化的偵防體系。

尤有甚者,當我們將目光移至偏遠鄉鎮的高齡長者時,這項政策所暴露的事實更是殘酷,誠然,對於那些以車為其代步工具,抑或是仰賴老舊拼裝車、機車作為流動維生工具的弱勢長者而言,換照新制不僅是一道跨不過的經濟條件與行政門檻,更是直接剝奪了他們原本就極其微薄的生存空間。冀此,在這裡的思辨真義,直指出來,這種「齊頭式平等」的行政措施,在缺乏細緻分類分級、分階分段與分屬分流的實質支持的情況下,迅速逕自轉化為一場針對高齡弱勢群體制度性排除的壓迫結構。

二、原因探究:運作困境背後的結構性條件與社會學爬梳
深入探討高齡換照新制在推動上的重重阻礙,我們必須超越傳統交通工程學的單一視線,導入批判社會學與建制民族誌的分析架構。

首先,從認知基模社會學與微歧視社會心理學切入,當政府部門與多數民眾係以「高齡等於高風險」的單一認知基模來形塑公共政策時,無形中,已經是在社會互動中複製了一種「年齡微歧視」,即使,這種歧視並非是惡意的排斥,但卻是一種社會性的冷漠——它假定所有老年人的身體機能與反應能力皆呈線性退化,因而合理化了強制篩檢的必要性,進而忽略了個體性差異的深邃、複雜和全人發展性。

其次,從結構性限制的角度觀察,臺灣的公共運輸資源長期呈現嚴重的城鄉差距,在都會區以外的偏鄉地區,公車班次稀疏、愛心計程車量能不足,若長者因換照失敗或主動繳回駕照,其面臨的並非「改搭大眾運輸」的便利轉型,而是「寸步難行」的深淵抑或是鋌而走險的廢照違法駕駛風險,這種結構性條件的匱乏,使得換照政策在偏鄉地區形同是對於高齡者移動權的變相剝奪。

再則,現行的換照制度高度依賴戶籍地址、穩定的通訊聯繫以及繁複的體檢行政流程,這對於弱勢長者而言,乃是一道無法跨越的「建制高牆」,換言之,行政體系以標準化程序規訓公民,卻將這些無法被體制收編的邊緣長者,推向更深層的社會性孤立,徹底阻斷了社區融合的可能性。

三、改善對策:情理法兼顧的有效管理機制與戰略戰術
面對上述結構性困境與運作危機,我們不能因噎廢食地廢除安全管理,但也不能冷血地貫徹齊頭式淘汰,而是必須從「防弊思維」轉向「興利與保障並重」的有效管理機制。

(一)建構情理法兼顧的行政管理配套措施:在「法」的層次,換照年齡下修與安全把關有其維護公眾安全的正當性,但在「理」與「情」的層次,行政機關也必須注入跨齡共融社會學的關懷,將政策核心從「篩掉不適合開車的人」轉型為「協助長者安全地繼續開車」或「提供尊嚴的替代方案」。

(二)深化交通轉型與移動權保障之戰略戰術:針對交通部現行提供繳回駕照者為期2年的TPASS等公共運輸優惠,誘因條件顯有不足之處,特別是在偏鄉,2年過後或根本無公車可搭的區域,優惠形同具文,政府理應針對偏鄉高齡者量身打造「微型公共運輸」、「隨需而搭公車」以及擴大愛心計程車補貼,並將優惠年限與實質涵蓋率,進行結構性整合。

(三)引入實地道路駕駛評估與分級輔導機制:單純依賴室內的認知功能測驗,常引發「考試焦慮」且無法真實對應動態路況,未來應借鏡先進國家經驗,推動低壓力的模擬實測或分階段的道路駕駛輔導,針對能力漸趨衰退的長者,提供輔具改裝、路線規劃和溫和的駕駛行為導引等具體建議,而非是一刀切地直接沒收駕照。

四、批判性反思與結論:邁入超高齡社會的溫潤交通藍圖
回顧高齡換照新制的紛擾,我們必須進行深刻的批判性反思:交通安全固然是現代國家治理的核心價值,但是,若以犧牲高齡者的社會參與、自主尊嚴與基本人權為代價,這樣的安全便失去了解放的意義,誠然,一個成熟的民主社會,不應當製造世代之間的對立與恐懼,更不該將老年人口標籤化為公共安全的「不定時炸彈」,我們著實需要的是一個從剝奪走向保障、從消極管制走向積極賦權的宏觀社會治理架構。

總之,在歲月的漫長車道上,每位長者都曾是推動社會前進的力量,當他們日漸年邁,全社會理應回饋以最溫柔而堅定的承載長者們的第三人生歲月,就此而言,高齡換照新制不該只是一張冰冷的淘汰濾網,而應成為開啟臺灣社會邁向跨齡共融、彼此同理的轉機,讓我們解構舊有的威權管理框架,重構一幅兼顧安全與尊嚴的交通新藍圖——讓每一位長者在行經人生與實際道路的晚景時,都能夠在安全的引導下,依然看得到風景,找得到歸途,並享有不被剝奪的公民尊嚴、移動自由和社會性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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