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心理衛生中心執行秘書何建忠濫用職務登入社會安全網系統,利用公務資料誘拐並性侵未成年少女,遭檢方起訴。何男不僅是心衛中心高階主管,也持有社工師證書及執照。社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吳玉琴說,性侵服務個案已嚴重違反社工師倫理守則,全聯會立場非常清楚,這類事件一定不可發生,全案可依社工師法移送懲戒,在判決出爐前就可完成處分,廢止其執照與證書。
吳玉琴說,各行各業都會有害群之馬,讓其餘腳踏實地的同行蒙受汙名,而對於社工師而言,性侵個案不僅是違反倫理,也是違法情事,全聯會立場絕對不能容忍,新修訂的「社工師法」為杜絕這類案件,設有社工界自律的規定,案件可由地方政府成立的社工師懲戒委員會審理,並作出最重廢止執業執照及社工師證書的處分。
依「社工師法」第7條規定,犯「性侵害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者,不得擔任社會工作師,應撤銷或廢止其社會工作師證書。吳玉琴說,社工師法明定社工師「消極條件」,將性侵、性騷、家暴等與助人工作意涵高度違背的罪行,列為不得擔任社工師的條件,以本案來說,何男被剝奪社工師執照後,終身不得重新考取執照。
吳玉琴表示,除社工師法消極條件外,何男性侵個案的行為,以明確違反社工師倫理守則規定,依社工師法第17條,可將其移送地方政府的社工師倫理懲戒委員會,「不必等待曠日廢時的判決,就可先進行行政處分」,剝奪其社工師證書與執照,讓他全面停權不可執業,避免接觸其他潛在被害者,至於觸犯刑法部分,也會由檢警持續調查,讓其接受法律制裁。(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6.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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