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食善終倡議者、前台中市立復健醫院院長畢柳鶯,自曝曾協助一名重度身障、腦麻病人走過斷食善終的歷程,但該名患者不具表達能力,是其家屬決定讓孩子走向「斷食」之路。各身障團體紛紛發表聲明,批評斷食非善終,而是加工死亡,而法界指出,檢方可偵辦是否煽惑犯罪或幫助殺人。
畢柳鶯於臉書描述,有位母親致電表明,她卅五歲的女兒因腦炎臥病廿二年,眼睛看不見、認不得家人也無法言語,經歷這段照顧歷程,讓家人皆達到共識,想幫她斷食往生、自然善終。決定執行斷食善終時,其家人仍有恐懼,畢柳鶯則安慰「這一切都是為了愛」,最終她描述患者於睡夢中離開,眾人表達對她的感謝。
該案例一出引發各界討論,批評根本是「加工殺人」。台灣障礙研究學會發出聲明,國家與檢察體系對此案沉默,是對障礙者生命權的輕賤,當社會允許原本應搶救生命,而非傷害生命的醫師分享「如何讓重度障礙者非自主斷食死亡」,國家與檢察系統卻未採取行動介入,等同默認障礙者生命不值得保護。
身心障礙聯盟秘書長洪心平說,病人、身障者是否進入安寧療護,須由醫師評估,並依法執行,不是想做就能做,障礙者也有生命權,任何一種安寧方式,都不該越俎代庖,即使是障礙者父母,也不該決定子女生命。
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吳鴻來說,不少障礙者對此案感到瞠目結舌,尤其協助執行斷食善終的醫師,不認為作法有任何可議之處,隨著少子化、高齡化趨勢,預期未來將有更多類似案件發生。
過去畢柳鶯自曝協助的個案,多描繪患者自身有意斷食,此次替無法表達言語的身障照顧家庭執行斷食善終,大踩紅線。畢柳鶯回應,安寧緩和條例施行廿五年,對末期定義仍無共識,僅少數醫師願依家屬代理權協助撤除無效維生醫療,致使仍有大量無意識插管病人,籲各界不應只聽醫界與障團聲音,應重視照顧者的真實心聲,他們每日與病人相處,最了解病人承受多大痛苦。(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5.11.30)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