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9595520
前情提要:
臺灣地區步入超高齡社會的老人國,長者比例越來越高,長照居服員需求增加,以臺中市為例,近年居服員數量成長逾四成,但流動率同樣不低,每7人就有1人做不滿1年,至於,居服員有待強化的相關勞動權益保障,包括「被凹」做額外工作,甚至於頻繁出現被性騷擾案件,對此,市府承諾建置申訴平台,讓居服員繞過機構直接向市府投訴。
至於,來自於立法院法制局的研究指出,居家服務員的工作風險或服務困境,可以分為下列幾項:
1.來自服務個案之工作風險狀況,(1)脾氣不佳:除協助案主生活照顧外,尚須引導案家家屬間的溝通等情形;(2)生活習慣不良與生活環境惡劣:生活習慣惡劣,無法改善服務品質;(3)服務癱軟案主容易造成職業傷害:經常服務過程而傷及腰部或手部而需醫療復健;(4)情緒的遷怒:個案身體的不適或其他事情的情緒遷怒或會成為案主出氣筒;以及(5)情感反轉移:案主將生活重心依賴到居家服務員身上而產生情感反轉移現象。
2.來自家屬工作風險情形,(1)家屬不當語言暴力:由於家屬照顧壓力已屆臨界點,有時會情緒發洩至居家服務員身上;(2)家屬將居家服務員當傭人使喚;(3)家屬以不尊重、貶低或瞧不起態度對待照顧服務員,並威脅不幫忙及投訴等情事發生。
3.工作時遭受性騷擾風險:在居家服務過程中,女性服務員最困擾是性騷擾問題(例如言語、非言語的展示或行為、肢體騷擾等),如未能及時進行有效處理,勢對居家照顧服務員構成極大身心靈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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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有一個名叫長照村的小村莊。這村莊裡住著許多老人家,他們年事已高,身體不再像年輕時那樣靈活,需要有人來幫助他們打理日常生活,於是,村莊裡出現了一批被稱為「居服員」的工作者,他們肩負著照顧老人的重任。
但在這看似溫馨的村莊裡,卻隱藏著許多不為人知的陰影,居服員們每天穿梭於老人家之間,提供服務的同時,卻也面臨著各種壓力與委屈。
第一幕:迷霧中的居服員們
居服員「小雨」是村莊裡的新手,她剛剛加入這個行業,滿懷熱情地希望能為老人家提供溫暖與支持,然而,小雨很快發現,這份工作遠比她想像的要艱難。
有一天,她被派去照顧一位名叫張老伯的老人家。張老伯是一位退休的村官,習慣了發號施令,他要求小雨在他不在家的時候準備好晚餐,並且特別強調:“我回來時,飯菜必須是熱的!”,小雨感到為難,但她不敢拒絕,只能默默地接受。
另一邊,小雨的同事「阿強」則是遇到了一個更棘手的情況,他服務的一個家庭安裝了監視器,家屬通過手機隨時檢查阿強的工作情況,甚至用語音指揮:“把地拖乾淨!」「那個櫃子再擦一遍!”,阿強覺得自己就像是一個被遠程操控的機器人,毫無尊嚴可言。
更讓人心寒的是,有些居服員還遭遇了性騷擾,小雨的一位朋友「小梅」,就曾在幫助一位老人洗澡時,被對方趁機非禮,她向機構反映,但最後卻不了了之,還被暗示「這是工作的一部分,要忍耐」。
第二幕:阿民教授的忠告
長照村附近有一位阿民教授,他經常關注村莊裡發生的事情,尤其是居服員們的困境。在一次村民大會上,他語重心長地說:
“居服員們是我們村莊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他們卻往往被忽視,這是一個典型的權力不對等現象,案家掌握著資源與權力,而居服員則是處於弱勢地位,他們不僅要面對繁重的工作,還要承受心理與情感上的壓力。”
阿民教授解釋道,這種現象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觀點看,比如社會心理學提醒了我們,人們在權力或權控結構中,經常容易忽視弱勢群體的需求,至於,批判社會學則是揭示了結構性壓迫如何導致不平等的存在,就此而言,“長照不僅僅是家庭問題,它涉及到整個社會結構。我們需要一個更完善的制度來保護居服員的權益。”,阿民教授說。
最後,阿民教授點出上述現象,反映了「角色模糊」(role ambiguity)和「角色衝突」(role conflict)的角色認知問題,也就是全社會對於居服員的角色定位不清,使得居服員經常需要承擔額外的壓力,這種模糊性也讓他們難以拒絕不合理的要求。
第三幕:迷霧漸散並建立申訴平台
在阿民教授的倡導下,村民們開始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村長盧女士決定採取行動,她宣布將建立一個專門的申訴平台,讓居服員可以直接向村政府反映問題,而不必通過機構。
“我們不能讓居服員孤立無援。”,盧女士說:“這個平台將確保每一位居服員都能得到公平對待。”
此外,盧女士還提議設立一個長照爭議調查中心,專門處理高風險或異常的案件。她表示:“我們需要分級管理,把資源集中到最需要的地方。”
第五幕:結局與反思
隨著申訴平台與爭議調查中心的建立,居服員們的處境逐漸改善,他們不再害怕表達自己的困難,也不再孤軍奮戰。小雨感慨道:“雖然工作依然辛苦,但至少我們有了一個可以依靠的地方。”
然而,阿民教授提醒大家,這只是第一步:“真正的改變需要整個社會的努力。我們需要重新思考長照體系中的權力結構,確保每一位參與者都能享有應有的尊重與權益,也就是說,長照制度的建置固然重要,但更關鍵的是如何改變整個照顧文化的社會性認知,唯有社會大眾均意識到彼此之間的平等與尊重,長照社會才能真正共融和諧。”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在任何體系中,都不能忽視弱勢群體的聲音,只有當每個人都被公平對待,我們才能真正實現社會的和諧與進步。
後記:行動計畫與建議
1.建立申訴平台:建議設立一個透明且直接的申訴平台,讓居服員能夠繞過機構,直接向主管單位反映問題,這是因為,申訴平台不僅是解決問題的管道,更是給予居服員尊嚴和安全感的重要措施。
2.分級管理制度:根據案主及其家屬的風險程度,將家庭分為不同類別等級,尤其是高風險家庭的居家服務,需要派遣經驗豐富且具備應變能力的居服員,同時,提供心理健康支持服務,以降低流動率。
3.教育與宣導:應該加強對案主及其家屬的倫理認知教育,讓他們了解居服員的專業性與服務範疇,只有當被照顧者與家屬了解並尊重守護者,他們才能真正合作無間。
4.提升職涯發展:為了吸引更多人投入居服員行列,實有必要提高薪資待遇水準,並提供更多專業訓練與職涯發展機會。
5.法律保護:宜修訂相關法律條文,加強對於居服員相關權益的保障,特別是當居服員受到侵害時,我們需要有明確的法律手段來保護他們。
透過這些努力,我們期望未來的長照村能成為一個真正溫暖而公平的地方,每一位居服員都能在工作中找到尊嚴與價值,而每一位老人家也能安心地度過晚年。
請記住:長期照顧不僅是一項服務,更是一種社會責任,我們需要的不僅是政策改進,更是整體社會價值觀的文明化轉變,特別是每個角色都應該被尊重與珍視,才能實現真正的和諧。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聯合新聞網,2025.11.22:「長照另一端…居服員被凹工作、遭性騷,中市府承諾建置申訴平台」)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在居家服務現場,服務界線的清晰度直接影響照顧品質、專業信任與風險控管的穩定度。居服員的工作風險不僅來自服務項目本身,也包括案家生活型態與環境差異,例如:是否獨居、是否有其他同住家人、生活習慣的磨合,以及家庭動力所帶來的壓力,都是前線人員必須被妥善評估的關鍵因素。
我們家在實際使用上確實常見多項爭議,包括:陪同外出的距離、家務協助的範圍與深度、以及餵藥與餵食的界線。首先,外出陪同需回到服務目的做討論,並事先確認活動場域與合理距離,以避免案家期待無限延伸,壓縮照服員的安全與工時彈性。其次,在家務協助上,居家服務的核心在維持基本生活功能,而專業清潔應明確排除,以降低職災與責任負擔。
服務界線越清楚,越能保障案主安全、維持居服員專業尊嚴,也讓照服員得以在可控的風險範圍內持續提供高品質服務。
在臺灣的長照體系中,居服員雖是最貼近案家的第一線工作者,卻長期被置於不對等的權力結構下。現行制度無論在契約設計、申訴管道、風險管理或職涯發展上,都更傾向保障案家,而忽略了居服員作為專業勞動者應有的權利。若不從制度層面開始重建,長照現場的不合理與衝突將只會持續惡化。
如何從契約到制度改革—重建長照現場的公平與專業: (一).補強案家契約-明確處罰條款與法律保障,終止不對等權力關係 (二).建立政府主導的申訴平台-半透明公開,讓資訊成為保護而非風險 (三).導入案家分級管理-以違規程度作為配案依據,讓風險不再由居服員吸收 (四).當勞動安全獲得保障後-打造居服員的職涯發展與跨領域升遷機制。
目前的案家服務契約大多偏重案家的權益:隱私、尊重、被照護的保障等,這並非問題;真正的問題是—居服員的權益並沒有被同等對待。契約缺乏明確規範,導致案家常誤以為居服員「什麼都該做」,甚至出現不合理使喚、言語暴力或性別騷擾,而制度卻沒有給出足以制衡的法律依據。因此,社會制度上若可以契約改革,契約條款應由法律專業審查,並加入以下大項:(1).案家不得要求之行為清單 (2).侵犯或不當對待居服員的罰則 (3).違規後的追責方式 (4).居服員工作的安全機制與界線。唯有建立具有法律效力且具體明確的處罰條款,才能使契約不再是片面偏向案家的形同具文,而成為一份真正保障雙方權益的協議。
目前的申訴管道幾乎由機構掌握,然而機構常因商業考量不願積極處理案家問題,使得居服員權益受損卻無處申訴。要打破這個結構,就必須建立直通政府、不透過機構的獨立申訴平台。這個平台應採行半透明資訊公開制度,包括:(1).案家的「姓氏」 (2).所在縣市與區域 (3).違規紀錄、類型與次數 (4).牴觸的契約條款。如此一來,居服員在接案前能清楚掌握風險,避免被迫進入高危險的工作場域。這不只是保障,也是資訊對稱,更是讓案家行為被制度監督的必要步驟。
當案家的違規紀錄已具備透明度後,制度便能進一步採用案家風險分級管理。違規越多的案家,其風險等級越高,而此類案家必須由經驗更豐富的居服員或具備特別訓練的人員服務。這項制度具有三個重要功能:(1).保護新手居服員,避免剛入行即遭遇高風險案家而離職。(2).讓案家知道不當行為會提高自身服務成本,形成有效的威懾。(3).促使機構與政府能依風險調整資源配置,如加強督導或增加訪視頻率。分級制度不只是管理居服員臨床技術,而是建立「案家也需被管理」的概念,使長照不再由居服員單方面承擔現場風險。
制度若能先確保居服員的安全、權益與工作尊嚴,接下來才能真正談職涯發展。當居服員不再被迫在不確定與不安全中生存時,長照體系即可進一步建構:(1).跨領域專業路徑,如輔具評估學習(2).專業級別認證制度,如較高難度現場技術需再考進修證照 (3).督導與管理者的晉升管道 (4).持續教育與技能培訓補助。這些制度將提升居服員的專業自信與自我價值,也能吸引更多人進入並留在長照現場,減緩目前普遍存在的離職高與人力不足問題。
長照品質從來不應只放在「服務對象」的角度思考,而必須同步保障第一線照顧者的安全與尊嚴。從契約補強、資訊透明、風險分級到職涯發展,每一項制度改革都是重建公平與專業的關鍵工程。唯有在制度上同時看見並保護居服員,臺灣的長照才能真正走向成熟、可持續且具人性尊重的未來。
居服員每天承受的壓力,比我們平常看到的還要多很多。現在台灣進入高齡社會,長照需求也隨著增加,居服員第一線人力一直不夠,居服員的辛苦耶不為人知,這份工作不只是體力活,還要長期承接情緒、委屈和壓力。
文章提到,居服員不只要照顧長輩的生活起居,還可能面對情緒不穩的案主、環境不佳的家庭,甚至被家屬用不尊重的態度對待,這些情況真的很讓人心疼。更不用說性騷擾的問題,對很多女性居服員來說,既害怕又難開口,如果沒有安全、清楚的申訴管道,只能選擇忍耐,真的很不公平。
我認同文中提出建立申訴平台、分級管理和加強法律保障的想法,因為這代表制度願意站在居服員那一邊,告訴他們不是只能自己撐。如果我們只要求居服員「有愛心、要忍耐」,卻不給他們基本的尊重與保障,那長照體系遲早會撐不下去。
照顧長輩很重要,但照顧照顧者同樣重要。唯有讓居服員被好好對待,台灣的高齡社會才真的走得長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