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9595520
喪屍煙彈的迅速蔓延已成為臺灣毒品犯罪及社會治安的一大挑戰,根據衛生福利部和警方的統計,2025年上半年依托咪酯等二級毒品的驗尿陽性案件數共計達到14,279件,這乃是去年(2024年)全年數字的近三倍;連帶地,毒駕案件也有顯著增加,從去年同期的2,619件攀升至今年的4,601件,這些數字不僅揭示新型毒品十分驚人的氾濫速度,更反映出來目前的事前防制機制,在面對毒品犯罪新趨勢的諸多運作失靈現象。
基本上,喪屍煙彈乃是一種結合電子煙技術的新型毒品,其主要成分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異丙帕酯等物質,原本係用於醫療用途,但是,加入電子煙油後轉化成為兼具有強烈中樞神經抑制作用的毒品,致使吸食者在使用後會出現意識模糊、身體無法控制等症狀,就宛如活死人般,因此得名「喪屍煙彈」。此類毒品因價格低廉且使用方式隱蔽,迅速在年輕世代族群及傳統毒品圈內流行,再則,販售方式也極具隱密性,多以通訊軟體或遊戲聊天室進行交易,更是讓警方難以追查,此外,令人感到憂心的是,電子煙作為毒品載具,外觀與普通電子煙幾乎無異,吸食行為也難以辨識,徒增查緝的難度,最後,即便是依托咪酯已經升級而被列為二級毒品,但是,並未對持以電子煙進行有明確限制的法律規範,如此一來,更使得販毒者利用電子煙作為掩護,而大肆販售喪屍煙彈毒品。
至於,造成喪屍煙彈氾濫背後是有其多重的歸因,這其中包括:(一)首先是電子煙本身的便捷性和低門檻特性,這是因為,相較於傳統毒品需要注射或燃燒吸食,電子煙只需吸一口即可完成使用,且外觀不易引起警覺;(二)其次是價格競爭力,一顆喪屍煙彈僅新台幣千餘元,遠低於其他毒品載具像是大麻煙彈的新台幣4,000元上下,因而更易吸引經濟條件不佳的青少年及低收入群體;(三)此外,販賣管道隱蔽且分散,毒梟透過網路平台進行小量交易,這使得對於源頭的追溯變得極為困難;(四)再則,現行法律在電子煙管理上存在漏洞,雖禁止製造、輸入及廣告電子煙,但未對「持有」電子煙進行規範,毒梟利用此一漏洞,以電子煙當掩護,販售喪屍煙彈,致使警方進行查緝時常陷入法律困境;(五)最後,社會教育和預防機制未能跟得上新型毒品的氾濫速度,特別是民眾對於喪屍煙彈的危害認識不足,青少年更是容易受到誘惑。准此,諸如隱蔽、近便、低價位、易取得及其法律空窗等運作利基,也讓喪屍煙彈之類的新興毒品,成為時下年輕世代另類次文化的從眾行為。
職是之故,面對喪屍煙彈問題,需採取多層次、跨領域的防制策略,像是:(一)首先,在法律層面上,應加強對電子煙及其相關載具的全面管控,包括對於持有和使用行為的法律規範認知,尤其是針對依托咪酯等物質應提高刑責,藉此強化威嚇效果;(二)其次,在警政方面上,需強化網路犯罪的偵查能力,利用人工智慧技術追蹤販毒者的交易行為,並建立跨國合作機制,以有效打擊國際毒品流通鏈;(三)此外,在教育層面上,應加強青少年毒品用藥等防制工程,透過校園講座、社區宣導等方式,提高民眾對新型毒品危害的認知教育;(四)再則,在社工領域上,需建立完善的戒治輔導機制,針對吸食者提供心理支持及職業訓練,以協助其重返社會;(五)最後,在資源配置上,應加強政府相關單位的協調合作,例如教育部、衛福部、警政署共同制定綜融防制方案,同時投入更多的社會性關注以應對新型毒品的人性挑戰。
冀此,在這裡的批判性反思直指喪屍煙彈問題的惡化情勢,這已然不只是一種犯罪現象,更是用以折射臺灣在毒品防制上的結構性問題,像是有政策制定的滯後性,亦即,面對新型毒品的快速氾濫,法律修訂和政策應對往往慢半拍,使得犯罪者能利用漏洞肆意妄為;至於,攸關到各項防制資源的分配不均,也讓基層警察和社工在面對毒品犯罪時往往人力不足和設備匱乏,尤其是在資源配置上未能充分考量第一線需求;除此之外,藉由社會心理學的考察視角,直指青少年群體往往因為欠缺正向引導及心理支持,而容易受到低廉且便利的新型毒品誘惑;扣緊犯罪社會學進一步揭露喪屍煙彈背後的結構性壓迫問題,也就是說,經濟弱勢群體或年輕族群,可能會因其生活壓力而成為此類毒品的主要消費者;最後,窺諸於批判社會學的論述框架下,吸毒、用藥等議題現象,實則反映臺灣社會在毒品防治上,出現過度依賴刑罰的傾斜效應,從而忽視認知教育和社會復歸的重要性。
總之,新型毒品的氾濫並非只是法律或警政的狹隘問題,而是一個涉及教育、社工、司法及及整體社會文化的綜合性挑戰,唯有從根本上重塑跨域整合的防制網絡機制,方能有可能減緩喪屍煙彈所帶來的惡化趨勢。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聯合新聞網,2025.09.28:「電子煙當掩護!喪屍煙彈濫用,上半年飆至近3倍」)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過去我曾在愛滋篩檢團體服務過,每一次為個案進行篩檢,在等待期間都會進行衛教關懷。其中一定會問到的就是平常有沒有在使用藥物,在此之前我曾經以為吸毒已經很不普遍(這個社會好玩的東西太多了,感覺吸毒真的沒有比較酷),但實際上我們篩檢的族群有很高比例都有使用娛樂藥物的習慣。
我通常不會直接說出”吸毒不好”、”吸毒傷身體”等等的用詞,我會問他是否了解那個藥物?我的立場比較像是跟他一起去理解這些藥物,他們用藥的目的是助興,但如果使用過量,或是有混藥或特殊飲料等,如果鬧出人命就開心不起來。
不是去否定這個行為,而是如果一定要使用就使用那些你熟悉的藥品,當時我們終究不是勒戒單位,能提供的協助也是有限,就是至少持續的追蹤他的用藥習慣,在每次進行衛教的時候重複提醒。
喪屍煙彈的問題真正防止更多年輕人被害,最關鍵的就是提前預防、持續教育、跨單位合作。
讓年輕人有更多正向的活動、學習或工作機會,不要因為壓力或無聊就去嘗試危險的東西。
建立良好的家庭關係,家長常提高警覺,多關心孩子的交友與上網狀況,特別是透過通訊軟體、遊戲聊天室進行交易的部分。
學校與社區加強宣導,讓學生知道喪屍煙彈是真正會讓人喪失自我控制的毒品。並透過校園講座、短影片或社群平台,用年輕人聽得懂的語言來宣導。
現在喪屍煙彈、電子煙已是毒品的新載具,政府端應該要明確規範持有、販售和使用行為,避免被有心人利用。
要防止喪屍煙彈蔓延,不能只靠警察抓人,需要從整個社會一起動起來。讓大家都能清楚知道「這不是潮流,而是陷阱」。
這篇文章讓我更深刻地感受到新型毒品問題的嚴重性。像我去矯正學校輔導時,幾乎有一半的學生都曾使用過「喪屍菸彈」,而他們大多是受到朋友影響而嘗試。前陣子去高中宣導時,也聽到學生提到「戒菸棒」這種新產品,雖然名字看起來無害,但其實也可能被混入毒品,多半透過網路販售,讓青少年更容易接觸。
現在毒品型態越來越新、越隱密,加上網路的普及,使它變成一個潛藏在生活周圍的危險。我覺得除了強化法規與查緝,更重要的是從教育和社會面預防,讓青少年能在同儕壓力中有拒絕的能力,也讓家長、老師與社工能更早發現問題、給予協助。這不只是毒品防制的議題,更是整個社會的共同責任。
現行的毒駕臨檢並不像酒測那樣有儀器可立即檢驗,除非在駕駛身上或車內搜出毒品,否則即使再懷疑,也只能等待尿檢結果出爐。而實際上,難以從外觀、神情或氣味上辨識的情況更多,導致我們錯失了許多預防事故的機會。
如今,唾液毒品快篩有望投入現場,期望能協助一線員警在實務上更順利執勤,也更進一步引起社會對毒駕議題的預防與警惕。繼續查找資料時發現,早在十多年前,成大實驗室便曾研發出毒品唾液快篩技術,但不知為何後續卻未見推行,實在令人好奇。
最近看到關於「喪屍煙彈」的報導,我真的感受到新型毒品對年輕人生活的威脅有多大。2025年上半年,依托咪酯等毒品的陽性驗尿案件竟然達到14,279件,比去年全年還多了快三倍!而毒駕案件也大幅增加,從去年同期的2,619件飆到今年的4,601件,這些數字讓我覺得,毒品問題真的越來越緊迫,而現有的預防機制似乎跟不上這種快速變化的趨勢。
喪屍煙彈這種東西,看起來只是電子煙,但裡面混了依托咪酯、美托咪酯之類的毒品,吸了之後會讓人失去自我控制,行動像活死人一樣。我覺得最可怕的不是它的效果,而是它便宜、隱蔽、容易在網路上買到,對青少年特別有吸引力。家長和老師往往不會察覺,青少年也很容易因同儕影響而嘗試。
看到這種情況,我覺得單靠警察抓人是遠遠不夠的。我認為更重要的是教育和家庭引導:要讓孩子有正向的活動、學習和工作機會,避免因為壓力或無聊而去碰危險東西;家長也要多關心孩子的交友和上網狀況,尤其是透過遊戲或通訊軟體的交易。學校和社區也應該用學生聽得懂的方式宣導,讓他們知道「這不是潮流,而是陷阱」。
另外,看到警方對毒駕的困境,我也很有感觸。現在毒駕不像酒駕有儀器可以馬上測試,即使懷疑司機吸毒,也要等尿檢結果,非常不方便。我覺得如果唾液快篩技術能實際落地使用,對預防事故應該會有很大幫助。
總的來說,喪屍煙彈的問題讓我覺得,毒品防制真的不是單靠法律或警察就能解決的,而是一個涉及教育、家庭、社工、司法甚至整個社會文化的綜合挑戰。我覺得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提高警覺,特別是家長和教育工作者,要一起幫助青少年建立拒絕毒品的能力,讓社會能更早發現問題並提供協助。
學生評論練習
2023 年末,俗稱喪屍煙彈的新興毒品於台灣地區火速蔓延,特
別是在年輕族群間的流行及其引發的一連串社會事件與交通事故等
著實令人憂心,發生於2024年10月之「土城派出所所長遭毒駕衝撞
殉職事件」即為由此而起之憾事。行政院於2024年8月公告增列喪
屍煙彈之主成份「依托咪酯」(Etomidate)為第三級毒品,同年11月
27 日更公告上修其為二級毒品,與大麻及安非他命同等級,即:對
於單純施用者將面臨最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持有、販賣、運輸、
製造者更處以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其實「依托咪酯」
原為醫療上靜脈注射之麻醉用藥,屬第四級管制藥品,然不法份子利
用其具有放鬆及產生欣快感之效而將其違法添加於電子菸油中,致多
數國人認為其為「普通電子菸」或「合法替代品」而誤用並成癮,其
駭人的副作用除意識不清外,身體亦不受控制的抽搐抖動,致行為舉
止有如電影詮釋的「喪屍」一般故得其名。依據食藥署統計:涉嫌此
類毒品管制之案量至2023年底僅查獲13件,2024年竟「爆炸性」
成長至1252件,而今年(2025年)截至4月份更累計至1676件,
足見此新興毒品於這兩年的濫用已達「宇宙級」警戒。
由於「喪屍煙彈」最初是以電子菸的形式出現,在販毒者酷炫的
話術包裝下,快速引起年輕世代的流行跟風,其因購買管道易取得及
成本低廉(每顆2ml的煙彈大約落在1~2000元不等),且年輕世代極
易受同儕影響,更加遽其在團體中的流傳。此外,電子菸的無色無味
之特性常令吸食者輕忽其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另,根據調查顯示:
年輕族群使用這類毒品除盲目追求「帥氣風」外,亦與其難以面對生
活的困境或職場壓力之因素密不可分。來自於「成癮治療科」的觀察
即指出:這些為尋求短暫放鬆、麻木自己的成癮者,常合併潛在的憂
鬱或焦慮傾向,因此,在導正毒品濫用的策略上,除關注物質使用之
表層問題,亦需進一步探究隱藏於後之根源。
綜上所述,筆者淺見以為:「喪屍煙彈」議題之防制應可從加強
「法律管制」、「教育宣導」及「社會支持」等三個層面著手,兹分述
如下:
(一)法律管制:警政署應加強執法,並將查緝重點置於販毒源頭,
強力杜絕相關於毒品製造、販賣、輸送等行為,一旦查獲必施以嚴懲。
另,公部門應建立跨部會合作機制,例如:結合法務部、警政署、衛
福部、教育部等之資源共享的防治網絡,透過上游的法規制定,中游
的法律執行及下游的宣導防治,共同扼止喪屍煙彈的氾濫。
(二)教育宣導:應加強於各級學校的毒品防治宣導,例如:透過課
程或校園活動,提升師生對新興毒品的危害之認知及拒絕毒品誘惑之
能力。另,學校端與家長端亦應保持良好聯繫,共同關注兒少身心健
康、交友情形、情緒轉變等,以及時發現異狀並介入輔導。
(三)社會支持:社會企業應善盡「警示」責任,特別是娛樂相關產
業之場所更應加強警語宣導,以警示消費者務必提高警覺,令其切勿
輕信他人提供之飲品、菸類及各種話術等。另,公部們亦應加強與民
間團體的合作,於社區內建構足量的青少年培力據點,協助其培養正
當休閒愛好,並引導其透過健康的方式紓解壓力,盡力杜絕青少年接
觸毒品之可能。
喪屍煙彈的氾濫不只是對公部門之毒品防制的嚴峻考驗,亦是迫
使社會大眾正視此社會隱憂的警鐘,其殘害的不僅是吸食者本身,更
波及無辜民眾與執法人員,致使多少家庭天倫夢碎。因此,呼籲政府
應使出鐵腕手段,全面禁止使用電子菸,火速切斷依托咪酯之吸食載
體,完善法規、強力執法,而全國人民,尤其為人父母者及年輕世代,
亦應提高十二萬分警醒,以保護新生代與己身遠離毒品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