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屍煙彈」濫用激增,衛生福利部統計今年一至六月,用於製造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等二級毒品驗尿陽性案件數,累計達一萬四二七九件,是去年全年五七○九件近三倍。今年一至八月,警方查獲毒駕四六○一件,較去年二六一九件也顯著增加;依托咪酯類毒品濫用已成詐騙犯罪外,另一嚴重的社會治安問題。

第一線員警表示,毒品和菸品結合,吸用時就像在抽菸,單靠肉眼難以辨識,除非吸到發生意外或精神恍惚,否則用毒者若無明顯吸食行為,根本無從取締。

製造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異丙帕酯等類物質,原本用作中樞神經抑制劑或鎮靜劑等醫學上使用,但被毒梟加入電子煙油後成為新興毒品,吸食後除有酥麻放鬆快感,還會出現無法思考、意識不清、無法控制身體、顫抖等副作用,如同活死人。

去年八月,依托咪酯剛被列為三級毒品,九月新北市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遭吸食喪屍煙彈的女毒蟲撞死;政府發現盛行迅速、毒駕不斷,去年十一月緊急再列為二級毒品,但仍擋不住氾濫速度,不管是毒駕或吸食,今年仍成倍增長。

刑事局針對喪屍煙彈持續採取專案查緝行動,即使全國警方積極查緝,前天新北市輔仁大學前仍有女子疑似施用喪屍煙油後,駕駛白色賓士連續衝撞兩輛公車和六輛機車。

警方指出,喪屍煙彈造成大流行,不是依托咪酯類毒品太厲害,是「電子煙」這個毒品載具太便宜、太方便,讓人可以輕易取得及使用。舉例來說,一顆大麻煙彈約四千元上下,但喪屍煙彈僅千餘元,價格更具競爭力。

電子煙使用上也有「方便」及「掩飾」有利因素,施用海洛因要用針頭注射,安非他命則要用特製吸食器燃燒吸食,這些傳統毒品只要拿出使用工具,一般人就知道在用毒;但用電子煙吸食喪屍煙油,拿起來吸一口就放回褲袋,被人看見也不覺是在用毒。

資深刑警指出,喪屍煙彈的賣家均以通訊軟體或在遊戲聊天室中買賣毒品,警方因無法調閱申登資料,或取得資料時早已喪失偵查時機,難以追查販毒和購毒者身分。

「電子吸食器易取得且非違禁品,變相成另類吸毒選項。」刑警無奈表示,台灣雖禁止電子煙,但仍有很多地下管道可以取得煙彈、煙油,取貨管道隱密且分散,犯罪者取得原料後,會依照自己的習慣調配,技術門檻低,加上多以小量交易方式流通,要溯源這類毒品並不容易。

衛福部主管菸害防制法,雖明文禁止製造、輸入、廣告電子煙,但卻沒對「持有」電子煙規範,造成警方強力查緝,但若民眾僅持有電子煙,未被查獲使用,就無法裁罰。毒梟利用這一漏洞,以電子煙當掩護,販售喪屍煙彈,電子煙本來就在年輕族群流行,搭配喪屍煙彈後,更因價格及使用方式的特性,連傳統毒蟲圈也開始混用。(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5.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