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9595520

隨其數位化時代的日益精進,生成式AI(Generative AI)的議題現象,已經是一項全社會關注的公共課題,誠然,生成式AI乃是一種基於深度學習的數位技術,其核心概念在於透過大量數據的訓練模型,生成出具有創造性的內容,像是文本、圖片、音樂等;連帶地,諸如ChatGPT、DALL-E等AI工具,業已廣泛應用於教育、商業與創意產業,然而,這項技術普及化的同時,也伴隨著包括教育公平、知識產權、法律規範、倫理責任等一係挑戰,這使得針對我國國中學生所進行長期追蹤調查的該項研究發現,便有進一步深究、議論之處。

國家教育院的《台灣學生成就長期追蹤評量資料庫(TASAL)》與中研院的《台灣數位世代青少年的成長歷程追蹤研究(TIGPS)》合作,針對我國國中學生進行長期追蹤調查研究,這其中,有關我國九年級學生生成式AI使用經驗與目的之調查結果,顯示如下:

(一)有高達94.2%的九年級學生知道什麼是ChatGPT等生成式AI,彰顯生成式AI在國中學生群體中,已有極高的知名度;

(二)有近七成學生使用過生成式AI,在使用頻率上呈現明顯分化,每天使用者占6.8%,每周使用1到2次者最多、占46%,從未使用者則占31%,顯示多數國中學生對生成式AI係採取適度使用態度,換言之,學生對於生成式AI有較高的知識涵養,但實際的使用頻率卻存在明顯的分化;

(三)53.2%的九年級學生表示學校老師有教授如何使用生成式AI,顯示約有一半學校已經開始進行相關的教學指導,但是,有近半(46.8%)學校還沒有,可見普及率亟需提高,以此觀之,儘管學校已開始引入相關教學,但仍未能普及這項技術的認知教育,這也讓促進生成式AI的合理使用及其在體制教育中的有效整合,成為一項有待奮進的目標管理所在,除此之外,學校教育的滯後,也會是一項重要的影響因素,畢竟,欠缺普及性的生成式AI教學,造成許多教師在生成式AI的運用上,缺乏相關的專業培訓及其導入AI課程設計的創意性學習,致使學生無法充分發揮運用這些數位工具,更遑論學生對於AI逕自學習方式,所可能產生的迷亂或脫序行為,連帶而來的是,教師角色也可能會被削弱,乃甚至會出現課程內容過度標準化情況;

(四)九年級學生使用生成式AI的主要用途包括有寫作業、各國語文翻譯、查找資料、製作圖片和影片、學習語言、聊天與其他應用,這亦顯示九年級學生已將生成式AI整合到學習與日常生活的多個面向,從學業協助到創意製作都有,以此觀之,作為一種人工智慧技術的生成式AI,因為能夠根據輸入指令,產生符合不同語境的各項輸出,此一創意性學習除了被認為用以顛覆傳統教與學的單向教育模式外,更隱含更多人性誘因和學習驚奇的更多期待。

總之,該項的調查結果固然是反映數位原生世代對於新興科技,有著較高的接受度和理性使用趨勢,但是,值得關注的是,認知態度與實際使用,依舊存在某種的落差,也就是說,儘管多數學生知道生成式AI,但是,實際成為高度使用者的比率卻是相對較低,這亦顯現生成式AI的運作,多少還是淪為與課業要求相關的工具性用途,如此一來,須強化知識涵養和人文素養,藉此彰顯AI生成科技的創作,雖然是出自於人性需求誘因,但是,如何讓人性的心靈結構不至於迷失在科技創作之中,特別是生成式AI教育所涉及的數位倫理議題,遠地不說,生成式AI的數位技術使用,會涉及到許多倫理和法律問題,像是版權問題和數位隱私等,這些問題的存在,往往使得學生在使用生成式AI時可能會感到困惑,從而影響其使用的積極性;此外,過度依賴生成式AI,也可能會削弱學生的批判性思維與自主探索能力,特別是在技術迅速發展的背景下,教育體系的變革速度可能無法跟上,導致學生在實際使用中,面臨到無法獲得及時支援的學習困難,況且不同背景的學生在技術獲取和使用能力上存在著階層化差異,這也必須思索如何促進生成式AI技術在教育中的公平應用,而非是更形加劇全社會的不平等。

最後,從學生的個人歸因到學校的制度歸因,相與環扣鑲嵌的家庭動力,實有加以正視之必要,換言之,如何有效增進家長和大眾對於生成式AI使用的認知教育,此一攸關到全社會的生成式AI素養,係為關鍵之所在,尤其是唯有在技術進步與倫理責任之間取得某種的衡平關係,方能真正實現生成式AI在教育中的價值最大化,並為下一代創造更加公平與可持續的學習環境。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聯合新聞網,2025.09.01:「國教院調查:九年級學生近七成使用過生成式AI,過半學校開始教AI」)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