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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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衛福部的推估,臺灣地區80歲以上的長者中,約有10萬人需要外籍看護,新制政策的推行,意味著這些長者在申請外籍看護時,將面臨較少的行政障礙,至於,相應於新制的配套措施,包括失能、失智家庭在等待外籍看護的空窗期,可利用長照服務協助照顧,以及將加速審查流程,以分流為原則,讓失智症、70歲至79歲二期癌症患者,及非實體癌如血癌患者等重症族群,可以透過綠色通道優先評估,然而,這項政策及其應變對策,也引發對於現有外籍看護資源配置的排擠擔憂,尤其是對那些狀況嚴重的被照顧者而言,可能會因為政策的變動成為社會邊緣人,進而面臨照護品質下降風險。
誠然,造成這一政策變革的原因主要有兩方面:首先,隨著臺灣地區的急速老齡化,家庭照顧者的壓力日益增加,尤其在面對失能、失智的長者時,照顧者的身心健康受到嚴重挑戰,根據家庭照顧者關懷專線的來電統計,有近三成是尋求情緒支持的求助者,這顯示照顧者的心理負擔已經逼近臨界點,在此背景下所推動的該項新制,試圖緩解家照者的負荷壓力;其次,政府面對龐大的外籍看護需求,急需調整政策以應對市場變化,然而,這些變革往往是短期的應急措施,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連帶地,無論是超高齡社會抑或是照顧社會如臺灣地區,攸關長照的布建工程,這又豈止於照顧人力或外籍看護,所可以一手托天的切割化處置。
至於,針對現行政策的不足,應有以下幾點的改善對策:首先,應加強外籍看護的培訓與專業素養提升,確保他們能夠提供高品質的照護服務;其次,應建立更為完善的長照服務體系,讓長照家庭在等待外籍看護的過程中,能夠獲得持續的支持與幫助;此外,應考慮設立心理輔導資源,幫助照顧者減輕精神壓力,並提升加照者應該兼具的照顧素養能力;最後,應針對外籍看護的工作條件進行改善,避免其成為「家務工化」的受害者。冀此,從歸因事由到策進作為的貫通或落差等長照情事,直指出來長照背後所實有「長期照顧保險化」、「長期照顧多元化」、「長期照顧素養化」、「長期照顧人權化」的壓迫結構,終究讓長照1.0、2.0、2.1到3.0等應變對策,淪為挖東補西的『薛西弗斯情結』。
冀此,從批判社會學的視角來看,家事外籍移工新制的實施,著實反映了全社會對於照顧責任的外包與商品化趨勢,這種扭曲趨勢不僅未能有效解決照顧需求的根本問題,反而可能加劇社會的不平等與不公正,換言之,理當體認到『照顧』乃是社會共同的責任,而不是單一家庭或個體的負擔,這一觀點提點我們,未來的政策設計應更加注重社會整體的照顧體系建設,而非僅僅依賴外籍移工的短期解決方案。職是之故,家事外籍移工新制的推行,固然是一項必要的政策調整,但是,其背後所糾結的社會結構問題及其照顧體系的缺陷,仍需深入探討與改善。
總之,將於八月一日正式上路的80歲以上者免評巴氏量表就可申請外籍移工新制,恐將會造成現有外籍看護的版圖挪移,像是從狀況嚴重的被照顧者轉至80歲以上仍有生活自理能力的長者,抑或是從離島、偏遠鄉鎮轉向都市地區等衝擊影響,即使是訴諸有兩大權宜措施,但是,充其量還是偏向於應急性質,而無助益包括金流、人流、物流、媒合服務流和績效管理流的整體性解套,畢竟,上述從重症到輕症、從偏鄉到都會,乃甚至於從居家到工廠等家事移工的流向趨勢,實有其脆弱人性因子而來的道德行徑作為;連帶地,扣緊『有人照顧—有專人照顧—有專業素養照顧』的關懷意旨,舉凡家照者、外照者所欠缺應有的照顧素養,所涉及到受照者的怯弱照顧品質,這才是回歸於如何捍衛『照權』及其『照顧責任』的基本提問,況且已然是加惡成為孝道外包、照顧商品化、長照市場化、過度依賴長照移工化,以及外籍看護家務工化等脫序、迷亂現象。
以此觀之,家事外籍移工新制的推行,無疑是反映迎接當代臺灣社會在面對急速老齡化與長期照顧需求時,所採取的一項重要政策調整,只不過,這項政策的出現並非只是單純的行政便利化,而是深刻地揭示現行長照體系的結構性問題及其背後的社會價值衝突,尤其是政府從照顧責任的承擔者,轉換成為制度規劃的仲介者而來的壓迫性結構,更顯得突兀與荒謬。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自聯合新聞網,2025.07.23:「外籍看護新制配套:空窗可用長照,重症優先評估」)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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