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僑外生在台實習與工讀權益保障問題,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9日發聲,批評勞動部推卸責任,強調保障僑外生權益需跨部會協作,並呼籲教育部儘速修法。

民眾黨立委麥玉珍6日在立法院質詢僑外生實習議題,勞動部長洪申瀚多次回應「僑生實習由教育部、僑委會主管」,引發外界質疑。全教總指出,勞動部身為中央勞工主管機關,「洪部長,如何能說僑外生實習與勞動部無關?」

目前,僑外生廣泛參與產學合作,包括「產學攜手計畫」、「新南向國際專班」以及113學年度上路的「國際產業人才教育專班」。全教總認為,這些計畫牽涉大量勞動參與,勞動部理應負責監督。

全教總表示,僑外生在技高為建教生,適用《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在科技大學為技術生,適用《勞基法》第8章技術生專章。上述法律中多處條文明定,勞動部需負責法規訂定、勞檢與權益維護。

此外,僑外生課餘打工則受《就業服務法》第50條規範,雇主聘僱前須經勞工主管機關許可。工時每週不得超過20小時,寒暑假例外。從核發許可到勞檢開罰,勞動部角色不可或缺。

全教總呼籲,僑外生在台就學與工作,已非單一部會可應對。教育部、僑委會與勞動部應主動協調,明確分工,不再互踢皮球。建教專法也應修訂,納入僑外生適用範圍,完善制度設計,確保他們的學習與工作權益。(時事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25.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