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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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陰雲密布及其夾帶地震的午後,總統召開國安會議,並且隨後宣布恢復過去的軍事審判制度,這一決定如同聲聲驚雷般,震撼整個臺灣社會,畢竟,自從威權時期結束以來,我們曾經在民主的陽光下,努力尋找一條符合人權保障的司法道路,然而,隨著境外敵對勢力威脅的日益增加,軍事審判的回歸似乎成為當局不得不的一個迫切性選擇。
當前臺灣正如同一幅錯綜複雜的畫卷,畫裡交織著不同的利益與觀點,如此一來,軍事審判制度的恢復,無疑是對於過去的一種回顧,然而,這樣的回顧是否能帶來真正的正義?還是只是重蹈覆轍,以讓我們重回那個充滿懷疑與恐懼的肅殺年代?這也叫我們不得不去面對一個基本的提問,那就是:如何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有效具體保障每一個公民的基本人權?就如同老子在《道德經》中提到:“治大國若烹小鮮。”,一個國家的治理,理應如同烹飪一條小魚般,需要輕柔而細膩,以此觀之,軍事審判制度的復歸,能否讓我們的國家治理,不致於變得更為粗暴、失衡,從而朝其“君子和而不同。”的共榮與共好方向前進。
冀此,該項軍事審判的復歸,表面上看是對軍人犯罪的操作性界定,像是收買、洩密、滲透等限軍人職務犯罪,但是,背後所隱藏的卻是對整個社會結構的挑戰,僅以修正〈軍事審判法〉、訂定〈軍法官人事條例〉與〈軍事檢察署組織法〉為例,除了讓軍法官得以重新回到第一線外,這樣的舉措能否真正解決問題?抑或只是將問題掩蓋在法律的表面之下,從而忽略了無數的聲音在呼喊著諸多不公不義情事?就此而言,恢復軍事審判的機制運作,也就不僅止於單純的法律問題,更是一個關乎到國家認同的深刻反思和重新定義?遠地不說,當前政黨之間的對峙,早已讓我們的軍魂與國魄蕩然無存。在這樣的背景下,軍事審判的復歸更須提防避免成為一種政治工具,用以鞏固某一方的傲慢權力,進而引發出來更大的社會矛盾和陷入更深的社會分裂,也就是說,表面上,軍事審判制度的復歸旨在於應對外部威脅,但是,其背後又是否隱藏著更深層的權力動機、合法性危機?
准此,對於恢復軍事審判制度的針砭,更應該要去思考的是如何在保障國家安全的同時,用以維護人權與捍衛正義,像是建立透明的審判機制、強化軍事審判的人權保障、促進和而不同的社會性對話、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識和維護合法權益,無疑地,身處於這個充滿詭譎的驚奇時代,您、我的每一個人皆為歷史的見證者,軍事審判制度的復歸,乃是一項關鍵轉折的歷史事件,其所帶來的衝擊影響也就不僅限於法律層面,更是攸關到我們每一個人的生活與未來,除了是對於安全的渴望外,更有其對於正義與自由的追求,就此而言,當有其必要針對從終止威權時期到針對當前的境外敵對勢力、從軍人犯罪的軍事審判到回歸於一般犯行的司法體系、從鎖定共諜案件的國家安全到檢審不分的人權保障、從啟動獨立性的軍事審判到符合正當程序與實質正義的憲法原則、從建置民主治理到朝向軍事化傾斜、從軍人審判到公民司法的界線分際、從國家安全到公民自由的分寸拿捏,以迄於從國家與社會之間的權力再分配等,給予嚴肅的看待和審度。
對此,國家安全政策的制定不能僅是考量到短期的威脅應對,還需長期關注其對於社會結構、民主制度及公民信任的衝擊影響,畢竟,軍事審判制度在威權時期曾被濫用,這種歷史記憶可能引發社會大眾對於政府的不信任,乃甚至會擴大不必要的社會裂痕,連帶地,軍事審判制度的復歸是否具備正當、迫切性,更是要取決於其是否符合決策透明、正當程序、司法獨立、多元自主、公民自由、公正包容、社會信任、人權保障等『民主社會』所需要被捍衛的核心價值。
總之,恢復軍事審判就猶如臺灣子民對於周期大地震般,投射出來一項揮之不去的身心陰霾,不同之處在於如何從娑婆世界裡找到安身立命、安住其心以及安全下庄的處世哲學,臺灣的未來,當作如此的關照解讀,就此而言,臺灣全社會應以謹慎態度面對歷史教訓,畢竟,對賭於歷史教育的缺少或闕如,其所帶來的將會是全民共輸的再次歷史教訓。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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