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昨天審查台中電廠第二期新建燃氣機組計畫(中火二期)環評案,儘管環團、地方民代提出多項質疑,包括機組規模不減反增,二○三二年前總空汙排放量並未減少等,全案在爭議聲中仍通過環評審查。

中火二期位於台中市龍井區的台中港電力專業區內,總裝置容量五五○萬瓩以下,計畫面積約卅四點三公頃。根據立法院「中火以氣換煤」主決議,為加速推動台中電廠新燃氣機組計畫及天然氣接收站計畫,台中電廠十部燃煤機組提前十一年,於二○三五年全部除役。六部燃煤機組不拆除轉備用,且二○三二年前總空汙排放量並未減少。

台電表示,備用機組是應對國安和天災的預備措施,留六部燃煤機組有其必要;台電董事長曾文生補充,中火也是台中市減量最大的固定汙染源,保證未來空汙放量一定會優於環評空汙容許值。

本案最後在開發單位承諾補充天然氣儲槽安全設置規畫,以及依據台中電廠一、二期及中佳發電廠的啟用情境,呈現各情境燃煤減量規畫,以及空氣汙染物、溫室氣體減量情形等,經環委討論後決議通過。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研究員趙慧琳表示,中火二期在嚴重爭議聲中一次過關,是主政者暴力的結果,不僅是我國環評史上黑暗的一天,也是台灣追求氣候民主的國殤。

台中市副市長黃國榮代表市府出席昨天環評會議,他說,中市府並不反對增建燃氣機組替換燃煤,但經濟部前部長王美花於中火一期計畫時承諾,每新增建一部燃氣機組、就會拆除一部燃煤機組,但二期卻增建四部燃氣機組、結果只拆除兩部燃煤機組。(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