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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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攸關到紀念節日天數長短的議題現象,背後實有其進一步深究的人文意涵探索。
話說:朝野各黨立委提案立法研擬要將現行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進一步提升至〈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的法律位階,來讓紀念及節日的實施推動,得以因為法制化工程,而能夠依法行政和依法辦理。對此,雖然法制化的建置工程可以一次到位以解決實施辦法的運作困境,但是,提升至一體適用、雨露均霑的該項中央立法,相與對應的命題思辨,便有其嚴肅看待之必要,這是因為:首先,現行的國定假日為12天,與歐美國家相當,像是美國10天、英國8天、德國10至13天、法國11天,雖然,係少於日本的16天、韓國的15天等亞洲鄰近國家,但是,除卻天數多寡的量化思維外,如何深究國定假日的『國定』概念真義,據以因為國定放假這一天或這些天的『節日處境的當下』,而得以讓『相同歷史的過去』及其『共同願景的未來』,找出彼此會通、鑲嵌的依附連結之處。冀此,在這裡的考察真義,直指出來所謂不到校和不到班的國定假日,理應要在私領域之個人範疇以及公共領域之集體性範疇,找到某種比例原則的衡平關係,而非只是侷限於從個體主義出發之於多了一天或多好幾天,並且又有被動收入之『好康獲得免費福祉』的人性誘因結構。
其次,從不同朝野黨派立委對於該項法制化及其放假名目天數的各自提案,亦可窺見到國定假日的制定,其所涉及到的乃是包括人種族群、職種業態、歷史背景等分殊考量的深邃意涵,像是有提案增訂8月1日為原住民族日、有要將原住民歲時祭儀增為3天、有主張恢復2016年「一例一休」所廢除的7天國定假日、有增設823紀念日,以及有主張要將勞動節、教師節列為全國統一放假日等不同訴求,以此觀之,要如何強化從現行到未來之於不同紀念節日的『國定假日素養』,這部分的認知基模澄清或心靈結構建置,將會是該起議題現象的針砭所在;連帶地,從台灣一地到放眼全球、從周休二或三日到紀念節日、從百工百業到風土民情、從特定職種到全民受惠、從受僱勞工到雇主產業、從不上課上班的休息到身心安適的休憩,以迄於從節慶放假到文化薪傳,關於放寬或增加紀念節日的天數,究竟是要傳達那些文明化真義,特別是如何藉由過節放假的通過性儀式,以厚實應該要有的文化底蘊。
總之,關於紀念節日予於法制化一事的人文思索重點,已然不僅止於只是聚焦在紀念節日本身的天數長短,而是如何藉由國定假日、個人特休抑或特別請假,據以達到安住其心之身心療遇目的及其文化薪傳之文明接軌用意,否則,任何的節慶假期,尤其是特意或硬拚湊出來的連續假期,當只會在高速公路上或景觀聖地途中,出現集體拜年和塞車過節的突兀情事。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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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日的意義:以光復節為例
探討紀念日的教育價值與傳承意義
許多人對光復節的意義並不熟悉,甚至不知道光復究竟代表什麼。街頭訪問時只有十分之一人答對是光復節,但再問光復節的意義,卻沒人能答對。相較之下,大家普遍知道11月有感恩節因餐廳有火雞餐,未必知是紀念美國原著民給予玉米、火雞肉分享給乘坐五月花號船而來的外來者渡過寒冬。12月25日是都立即反應是聖誕節,因會有聖誕樹、燈飾的印象,但有多少人知是我國的紀念日但並不放假。然而,如老師文章所說,紀念日放假是討論其意義為何,放假是個人與家庭分享的意義是不同的概念。
現在台灣放假標準不一,西方的聖誕節是台灣行憲紀念日,但街道上看到是聖誕樹、雪人、情人套餐、百貨裝飾聖誕老人;行憲紀念日是什麼?學生未必答得出。元旦可以說一年的開始而為紀念日,如果農曆新年放假是紀念日,那麼元宵節也是紀念日為何未放假呢? 原住民歲時祭有三日假,那媽祖日、天公生日等傳統宮廟節日是否也應該放假呢?放紀念日並非單純假日,而是應該包含有意義的公民活動和教育素養的傳遞與傳承。例如,光復節在學校可舉辦學生話劇表演,高年級生則可創作在寫作或ppt + 口語分組報告,在國家層級則可帶全民參與的活動,亦是公民教育的特別日甚至可舉辦福利活動,帶領認識失智、身障、精障等等。 放農曆新年是家庭和國家共同規劃的習俗,具有世代傳承的意義,如除夕圍爐、初二回娘家等習俗具有傳承的意義。所以,紀念日的意義不僅僅在於放假,更在於傳承文化和教育下一代。這些節日應該是有意義的公民活動,並且具備教育素養,承載著豐富的文化內涵和歷史意義。除夕團圓飯是家族互動、初一拜年家教導尊重長輩等習俗,都象徵著家族的團結和傳承。
相較之下,單純的一例一修或周休二日的放假日,則是個人或與家人共同規劃參與的時間,重點在於個人的自我復原與加強家庭動力、親子分享時間。 即使在附近公園草地野餐、認識家附近店家亦是親子活動與教育,並非一定要擠遊樂園或塞在旅遊景點。 因此,我們應該更加重視放假日的自我充實與家庭關係地緊密,不僅僅成為休息的時刻,而非浪費擠在高速公路上或觀光景點打卡的炫耀上。
總結來說,紀念日的設立不僅是為了讓大家休息一日或數日,是為了傳遞文化和教育價值。通過有意義的公民活動和教育,我們可以使這些紀念節日成為世代文化相傳的重要時刻,共同塑造有意義的社會記憶和文化傳承。放假日是個人身心療癒或家庭的復原日與增進家庭動力的時機。修訂紀念日或放假日時,要考慮其真義與帶具有教育素養概念而制定時,公民的涵養也會提增。
週六學分班 簡孟麗 報告之三
有關紀念日及節日之討論,應少涉及以下幾個面向:工作時長之於經濟成長、文化詮釋之於通用紀念意涵及假日規劃之於國旅設計等。思考假日之議題,應從「因甚麼而放」延伸至「該如何放」,且可從事件思考之出發核心進行發想。
以國民角度思考,有關國定假日,最核心之議題在於「是否能放假」,該假別是否比照休假或例假,是否支薪或上班適用之加班規定,是國民第一直覺會思考之層面,放假之於服務業、餐旅業正是旺季,對於朝九晚五之上班族則是休息,若要上班,給薪制度及是否通用於孩童或各行各業,則是此假日優或缺脂判斷依準,第二層面會聚焦文化及連帶影響,基於此文化意涵該從事期延伸性活動,或單純當作一般周休假日使用,如清明從事掃墓、農曆過年圍爐、中秋賞月或烤肉(烤肉具其在地化特色)。
以國家角度而言,核心應為經濟發展,其放假調整在刺激國內消費及工作產值影響之間擺盪,如颱風類型之天災假別,討論徵點則聚焦產值及人生安全,而於節日假期,則取決於刺激消費是否能高於工作產值,其經濟效益該選擇何種管道才有效,再者才會討論其文化意涵。有關文化意涵,該節日的辦理是以誰(哪種文化)作為主體詮釋,傳達怎樣的價值觀,延伸出的不論是國民之國族認同、各族文化脈絡解釋或延伸至國家之歷史發展,對外更影響國家未來將以何種身分面對國際及未來走向,而該節日的放假是否具台灣或中華民國文化特色,是否彰顯國格及文化傳遞,則是下一層之思考。
若規定了如何放,統整國民或以政府角度,核心在於放得有意義且促進國內消費,惟台灣交通期處於消極應對之困境長且國旅價位高居不下,壅塞交通及寧可去國外,故現行僅依靠節日之延伸性活動或文化商品化來促進消費飲鴆止渴,以至於討論易受限於文化,對巨視經濟體系或對微觀個人上班放假與否之行動選擇,無法根本做出影響,筆者認為應針對經濟及其延伸之旅遊交通規劃後,再行討論總年度應放幾天,在更細討論該決定以那些節日放假,再行討論這些節日是否具有文化通用或據國家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