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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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與財團法人運作事宜相關的時事議題現象,背後實有其從兒福聯盟的『去文教化』舉措出發,藉此思索非營利組織如何履行應有的社會責任。
話說:去年(2023年)發生的剴剴受虐致死案,這也讓社會大眾驚覺到承接兒少出收養方案的「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為兒福聯盟),雖然是隸屬於教育部主管的全國性質財團法人,但是,實際上從事的卻是與社福相關的方案業務,如此一來,恐將導致主管機關教育部因為職責不符而無法有效管理兒福聯盟執行社福工作等運作問題,對此,業經協調,兒福聯盟已於今年(2024年)的9月3日改為隸屬衛福部,如此一來,全名原為「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的兒福聯盟,因應於主管機關的異動,而將『文教』二字去除,並改由衛福部依其財團法人法進行管理,顯然,該項由迫於時勢的『去文教化』舉措,實有其進一步深究之處,特別是回應於非營利組織或非政府組織如何確切履行應有之於社會責任的基本提問。
誠然,按其該項『去文教化』舉措的相關說法,實乃是因為兒福聯盟員工有超過7成以上係為社工人員,方案業務的範圍涵蓋包括收出養、逆境與弱勢家庭服務、兒少保護與創傷服務、偏鄉兒少關懷服務、少年及家庭服務、親職與育兒服務、托育與親子服務、哎喲喂呀兒童專線、少年+據點服務、社區組織聯盟培力計畫、創傷知情照護資源中心、兒少議題政策中心、育兒資源暨培力中心、親子館等,均屬於社會福利範疇,因此,協調會議才建議將兒福聯盟主管機關改為隸屬衛福部,以便於有效監督和更好支持兒福聯盟推動社會福利工作之初衷善心,進而,避免過往主管機關教育部無法確切掌握兒福聯盟的業務運作和經費用途的把關協力之效。
冀此,將兒福聯盟的會務、財務改隸屬由衛生福利部主管的行政舉措,雖然有其名實得以相符之意,但是,一方面,從兒福聯盟過往有待商榷、議論的大手筆購屋,那麼,包括原先主管機關的教育部抑或是一般的社會大眾,漠視不管或置之不理的縱容行為,這也讓從決策到管理及其作業層級的兒福聯盟,出現有效監察的制度運作失靈,連帶地,即便是有其形勢比強而不得不進行該項的『去文教化』舉措,但是,兒福聯盟的官方網站還是欠缺該項重大事件的公開說明,此一不經意的遮掩隱瞞動作,當可以窺見到從主管機關到兒福聯盟之於危機事件的應變心態,如此一來,『去文教化』實為技為末範疇的某種技術性操作,相應而來的乃是非營利組織要如何確切履行組織公信力的社會責任,及其回歸於包括社會大眾、中介民團、國家機器等多方監督,更遑論於取消文教稱謂,但卻還有聯盟之名的取巧之實,以及近年來兒福聯盟的作為行徑,又要如何推動從定位角色之『本質』到決策層級之『體質』的解構、重構和新構,這才是道為本的真正思索,否則,船過水無痕的兒福聯盟脫序行為,未來還是會出現有待觀望的下一部戲集亂象。
總之,從「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到「兒童福利聯盟基金會」的稱謂變更,就不僅止於一詞之差的更名動作,而是有其非營利組織除了執行與設置宗旨相關的方案業務外,如何提升非營利組織從身教、言教到境教的社會責任,至於,社會大眾是否依舊無感於兒福聯盟的被迫『去文教化』,此一隱含認知行為及其行善文化基模的文明化概念,這才是當前公民社會首要嚴肅看待的變遷課題。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兒福聯盟自2024年9月3日始,從教育部正式改至衛福部管轄,其近幾個月來爭議不斷,從剴剴案、砸錢買辦公室設備、前兒福聯盟社工踢爆濫用資源等事件,各項醜聞漸漸浮出水面。讓其延伸思考的是兒福聯盟那極其堅固穩定的後台、龐大資金的來歷以及眾多文教基金會隸屬於教育部的涵義和監督制度。從1991年成立起,從起始的編制人員到2011年兒少法大幅修正,在收出養程序有重大變革等事件,有眾多藍黨議員參與其中,從旁可以推測其後台及資金的穩固和龐大。此外其實眾多文教基金會都隸屬於教育部,但由近幾個月的事件得知,教育部是不是未盡到本身的監督責任,導致兒福聯盟才能如此的無法無天,而其他隸屬於教育部的文教基金會是不是也是如此? 為甚麼那麼多公益性文教基金會隸屬於文教基金會?
於近月初,兒福聯盟非但去「文教」更名,還從先前規管於教育部轉而隸屬於衛福部。種種行徑,可揭示出兒盟想透過上述之舉,來抹去社會大眾對於凱凱案發後機構的污名化;其次,亦可減輕掉少了文教這類相關的行政庶務等工作內容,進而,讓社工們能更為專注地處理好手頭上那些繁雜的工作事務。
然而,向大眾公開致歉是其拿出負責任應具備的態度,且有關牽涉到購屋疑雲風波,實也須多加向大眾說明其使用的目的,以及一筆筆條列出金流之去向。
顯然,想憑著更名與大家玩文字遊戲或許可換取暫時性的原諒,而實際上倘若毫無悔意,不加緊調整現狀,終將把那些難堪的事件始末,詳加記載於歷史課本裡,供後人一遍遍地朗誦。
教育部為了兒福聯盟特地出了一刊澄清稿,但澄清稿中還是無人出來解說近幾年來金流的流向,「放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下稱兒童福利聯盟)成公益怪獸,累積資金購置新臺幣3.7億元不動產一事,澄清如下:
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FD56C961F1677400&s=60A85D863F8A63F5
在兒福聯盟花大錢不是幫助兒童,而是買辦公室,如今又發生虐童案,兒福聯盟內稽核和外稽核制度和在? 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人事單位到底是酬庸人事還是真的造福台灣兒童體系?
在現行去文教化給外界人只是把監督單位換到另外一個主管單位監督,但本質有提出改善措施嗎?
兒童福利聯盟因為轉介冷血保母,造成1歲男童遭虐待致死,成為眾矢之的。新聞報導爆出兒福聯盟的人事支出約1.9億,員工約400人,若以每人每月薪資3.5萬元來算,一年基層員工的薪資支出約1.6億元,剩餘的3千萬被質疑是不是高官坐領高薪,也沒相關單位說清楚講明白。
兒福聯盟的被迫『去文教化』,其實根本無濟於社會對其觀感的改變。過去兒福聯盟都是以廣告或宣傳品宣傳到處取尋找失依或失蹤兒童,過往這些宣傳品都曾經留在我們的布告欄上,確實我們也知道這修飾兒福聯盟他們ˊ再推崇的運動,找回失蹤兒童、少年。雖然很多失蹤兒童都已經超過30-40歲,卻留下兒時30-40年前照片,試想找到尋根的機會還多嗎? 確實倡議或者透過宣傳品找回失蹤兒都是當初成立基金會的目的,可能當初文教與社福並沒有那麼清楚分界。也或許當初設立於文教體系內,可以拿到經營經費跟宣傳效果比較好。
但是曾景何時,如同很多基金會都會發展多元的業務,像是伊甸基金會做身心障礙也做老人也做弱勢兒少還有失能家庭。像是第一社福基金會也成立早療、成人教育、就業輔導、社區工作等,或是賽珍珠基金會從無國籍兒童、在服務外配新娘與新移民第二代。
所以很久之前兒福聯盟文教基金會就已經轉型更多元的兒少服務,亦有包括到國內外收出養業務。
但主管機關是不是察覺到兒福的宗旨、兒福的服務內容已經漸漸從文教倡議宣傳為主的業務,漸漸已經轉成承包社福業務。其中包括兒脆弱家庭業務、兒少保業務、托育業務、偏鄉兒少照顧、包括收出養如此重大的關於出生幼兒身份業務。
只能說尾大難掉,組織不斷擴大、還有如此多的社工與服務人員要照顧生計,還有公私協力下社福業務需求量與市場的滿足。這些往往不見得是教育為主的業務主管與評鑑委員可以涉獵的領域。但包括承接標案的評鑑更是主管機關自己要找專業的委員去評鑑該方案的承接效益。
去文教化充其量只是換個主管機關依據財團法人法,去審核基金會的成立標準與業務是否有違規或者效益不彰。教育部不就是根據財團法人法去查核,部無所謂的放養(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FD56C961F1677400&s=60A85D863F8A63F5) 。
現在去文教化變成社福化的基金會,只能說代表業務管轄易主,但是對於法令都是同一套財團法人法,審核機機會的嚴格程度也似乎不會因為改成衛福部而變更嚴苛,只不過專業度有差而已。
但是還是回到主題,社福基金會都只有不斷地長大長胖尾大不掉,如果有可能的瘦身計畫不知道有沒有基金會想要試一試?畢竟捐款越來越多,如何花費掉七成~八成也是傷腦筋,買建築物買土地就是最快的方式。但也常常會被人詬病,民眾捐款都變成你們基金會工作人員在享受,殊不知到全體同仁付出的努力都不曾在此時被看到。
因應CRC,衛福部主導大型機構中小型化,中型機構小型化、小型機構消滅化。看看對於基金會這條越來越大的鯨魚,衛福部可有辦法管理管制一下。
關於人團權益的解釋,文教基金會與社福基金會是可以跨越服務但遵守同一部”財團法人法”,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80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