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法》功能分區畫設標準對雲林等農業縣不公平,國民黨雲林縣長張麗善倡「農業權」入法,民進黨古坑鄉長林慧如5日也表示,雲林縣農業收入每人每月不到2萬元,連最低工資都達不到,甚至在低收入戶邊緣,硬要把古坑土地畫為農業發展區,必須開出條件。
林慧如昨指出,古坑鄉自有財源2014年約是1億5000萬元,經過10年變1億8000萬元,成長率僅2%。
她說,雲林縣農業收入扣除成本,每人每月不到2萬元,甚至是低收入戶邊緣,古坑鄉農地每公頃平均價約600萬元,還買不到1間房;《國土法》的農業發展區中,雲林縣占10分之1,而古坑鄉農地占雲林縣10分之1,「看誰再叫我們背負糧食安全的責任,硬要畫我們的土地為農業發展區,叫他們出來講,條件開出來。」
張麗善認為,國家糧食安全應該由各縣市承擔,不應僅由農業大縣擔負農地總量之責,農地農用應列為特別犧牲須有特別補償,避免農民人口持續流失,依照稻米收入做基準,每年每公頃農地應補助40萬元才足夠。
台中市政府也重申,將依規持續辦理國土功能分區畫設及審議作業,秉持今年6月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拜會市府時,雙方交流的具體意見,包括市府反映民眾陳情3大面向問題,建議中央應積極協調各部會,盡速公布農政資源投入政策具體內容,聽取各公民團體建言,並妥善回應民眾疑慮與地方實務執行課題。
市府指出,全案須待相關方案提送都發局,經台中市國土計畫審議會通過後,地政局即得依國土功能分區圖及使用地繪製作業辦法第7條規定,盡速將畫設成果提報請內政部審議。(時事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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