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社工自今年1月起,月薪起薪調升近3000元,為3萬7765元,但實際上,不少社工都曾面臨被機構雇主要求每月薪水「回捐」3000至1萬元不等,還有雇主會以募款未達到目標、捐款數太低,要求員工共體時艱為由,扣減社工年終,幾乎成為社工界「潛規則」。

昨天有逾300多名社工至衛福部陳情、抗議。高雄社工職業工會祕書長郭志南表示,許多社福機構面臨營運成本不足問題,為規避政府單位稽查,要求社工回捐薪資的花招越來越多,最常見的是要求社工以捐款名義將薪資繳回,並開立捐款收據。

且按照社工薪資新制,只要領有政府補助或是政府委託的案例,除薪資外,年終為1.5個月,但連社福界「大老」靖娟、勵馨基金會,也有年終未給滿1.5個月的不良紀錄,而領有社工師證照的人,應加給3995元,但勵馨基金會卻只給1995元。

但是靖娟與勵馨基金會均否認有要求工作人員回捐薪水的情況。至於年終獎金也依規定發放,靖娟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表示,地方政府規定,年終獎金依各人績效考核,發放1個月至1.5個月,若衛福部與地方釐清後,要求年終需補至1.5個月,就會依規定補齊。

勵馨基金會則說,勵馨有完整薪酬制度,但與政府某些項目認定不同,整體待遇都高於規定,且為避免爭議,今年起已全面配合衛福部辦理規定。

郭志南另點名台南市是「回捐」狀況最嚴重的縣市,直到現在,台南市內不少機構為省錢,乾脆把社工職位改名為「社福宣導員工」,就可不必按照薪資標準3萬7765給薪,改給3萬2000元。

台南市政府社會局則說,郭的說法不是事實,對台南市與社工很傷,嚴重打擊台南社工士氣。

嘉義某醫院轄下社福機構一名社工昨受訪表示,近兩年開始,機構強制要求每名社工都要寫募款企畫,但在偏鄉募款本來就很難,去年因募款未達目標,年終獎金被扣減0.5個月。

2021年台中犯罪性侵害除罪協會發生要社工回捐薪水到雇主個人帳戶,每個月約3000到1萬元不等。郭志南表示,該事爆發後,台中市政府祭出重罰,停止其補助5年資格,但同年度這家機構在新北市仍拿到600萬元委託案,衛福部至今都沒有處理。

郭志南表示,包括用改名稱來規避給薪等機制在內,不僅違反勞基法22條之2,薪資需全額給付,也違反政府補助委託契約,但均不具強制力,違法雇主根本都沒事。蔡英文總統上任時,宣示社工一定要拿到一定薪水,但至今都沒有落實執行。

衛福部表示,衛福部與工程會正研議,若投標的社會服務單位有違規紀錄,擬增加為扣分項目,但很快就會有新作法。(時事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24.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