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一度的幼兒園招生季即將開跑,台南於3月5日開始公幼招生報名,在228連續假期前台南市教育局下午3點發出公告給76所公幼「第一次招生不足辦理下收2歲作業」震撼彈,名單內全是偏遠地區招生困難區的幼兒園,台南市想解決偏遠招生問題及家長需求,立意良善,但是魔鬼總是藏在細節中。

全國幼教產業針對此政策,提出下列的堪憂與提醒:

1、合格設施設備是否完善:教育局公告的76所公幼,大部分都是國小附設幼兒園,且大部分的設備都以3-6歲年齡為主,且教室內無盥洗室,依據《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第13條規定「2歲以上未滿3歲幼兒使用的盥洗室,應設置於室內活動室內」,包含教保服務人員使用的廁所也應設置於幼兒盥洗室內,以便教保人員能就近照顧幼兒。

2歲專班的廁所都要在教室內,洗手檯要低於50公分,水龍頭出水口距離幼兒要少於24公分,但混2-6歲的班級就全不用遵守上述規定,廁所可以在走廊盡頭,洗手檯也未降低,難道讀2-6歲混齡班級的2歲幼兒手腳都變長了?這樣的規定變成了縣市省錢的藉口,雖然教育局公告表示若下收2歲幼兒,可補助2萬元,但試問2萬元可以改善什麼?本會奉勸台南市政府不要再口口聲聲說自己重視幼兒權益了,因為事實証明,在省錢的教育局會計室面前,幼兒權益一文不值。

再以去年台南市去年新增兩歲班為例,為了規避室內裝修法規,教室內成人及幼兒廁所隔間牆,一律不超過120公分,超過以上只做拉簾,讓整間教室形同「穢氣室」。現在偏遠地區2到6歲的幼生在同一間教室,台南市依舊打算用少少的錢做同樣的事,讓幼生與教保服務人員的隱私及安全成為最大的隱憂,尤其對孩子性平發展十分不利。

2、再談降師生比:台南市長黃偉哲曾說幼兒園最理想的比例是1:10(指3-6歲)。但此次要求在3-6歲的班級下收2歲幼兒,明明是混2-6歲在同一班,教育局卻以每師照顧12人計算,對於偏遠招生較困難區域,將造成許多兩歲幼兒入班後,超過《幼照法》規定2歲專班的1:8。造成現場2-6歲教學年齡範圍廣,幼小的孩子容易被忽略,或是教保人員需要照顧幼小年齡學生,放生中大班的孩子,因此現場則需要足夠的教保服務人員安全照護與引導教學,讓每位幼生得到適齡適性的發展。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指出,依照「偏遠地區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招收幼兒辦法」,偏遠地區幼兒園招生不足得向下招收2歲幼兒,不受幼照法2歲班師生比1:8之限制。但全國幼教產業工會認為台南市雖在上述的規定內合法,卻十分不合理,試想國小可以一~四年級在同一班給一位老師上課嗎?除了台南市以外,不知還有多少縣市在鑽這個法律漏洞?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建議國教署應檢討偏遠附幼招生辦法,若偏遠地區附幼要下收2歲幼生,至少該班級應要有2歲班的設施設備、廁所要在教室內以及適合的活動空間。師資人力更要到位,教育局不該只看收托率,應要顧及幼兒照顧品質與教保服務人員工作權益。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強調,過去台南市教育局曾有看三年的平均收托數再調整編制的作法,對於偏遠地區師資穩定度幫助不少。偏遠地區每所小學每所幼兒園都有存在的必要,因為那是居民最近的入學地點,教育局若一再以每年的收托數調整教師編制,將造成偏遠地區師資一再缺乏,永遠無法穩定。(時事新聞來源:台灣好報,2024.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