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體育大學收回運動實習中心3樓的舞蹈系實習教室,另換體育館兩間舊教室,同時公告把原實習中心教室「活化資產」出租給廠商,預定明日開標。學生認為學校為了「賺錢」,犧牲學生權益,給了兩間不符舞蹈需求的教室,可能造成練舞安全疑慮,開學後一度不肯進體育館教室上課,今上課中途又被換教室,26名學生連署寫陳情書指控系主任不尊重師生。至少80名學生填休學申請單。雙方爭執不下。

台體大舞蹈系學生指出,農曆年前曾集體向立委楊瓊瓔陳情,楊立委主張應照顧學生受教權,教育部高教司也同意,協調會得出結論,教部預定下周將請專家到學校現勘,了解教室是否符合舞蹈實習需求,請校方暫緩出租原M1、M2舞蹈教室。舞蹈系學生向本報投訴,校方當場首肯,沒想到2月7日就上網公告招租,明天要開標,形同毀約。且校方育成中心昨天已把原舞蹈教室的鑰匙收走,今天則「逼」學生到體育館教室踏課並拍照,不知用意。

舞蹈系學生指出,開學後返校就發現校方破壞結論的行徑,周一集體罷課,學生向系主任抗議並錄音,系主任竟回說,如不用體育館教室,那就集體休學?真的要休學嗎?她認為自己已盡了所能力協調,但校方與學生仍無共識。

據了解,兩百多名舞蹈系學生,已有100多人向註冊組拿取100多張休學申請單,其中約80人已填寫。學生表示,體育館教室縱深不足,影響舞蹈練習,想不通校方怎麼可以為了賺錢,把學生受教權益放一邊,「我們也有繳學費。」

台灣體育運動大學指出,為活化校方土地,2015年校務基金管委會決議興建「學生運動實習中心」,提供教職員生及中小企業創意創新到創業的完整育成服務,但因舞蹈系反映校內所屬空間不足,因此實習中心三樓暫借舞蹈系課程使用,卻遭誤解學校為賺錢迫使舞蹈系離開。

台體大表示,舞蹈系主任評估,105、106教室符合專業基準,場地協調會議也有舞蹈學系師長出席,並非校方片面收回舞蹈教室。另體育館105、106教室已鋪設專用木地板,未來依師生建議逐步修建至符合上課標準,保障學生在安全環境上課。

台體大主任秘書陳添丁表示,該案歷經近一年經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討論及決議,召開3次協調會,原本去年9月學生就要搬離,但學生反映來不及搬,才暫緩一學期更換教室,2月7日公告招租。

陳添丁說,經立委楊瓊瓔協調,同意暫緩招租進度,與學生持續溝通;但是否符合上課需求,學生與校方各自解讀,才建請教育部組第三方公正小組實地訪視。

至於學生申請休學,陳添丁說,不希望學生因教室問題而休學,希望回歸理性,學校會釋出最大善意,持續溝通。

不過學生表示,校方表示要溝通,但今天下午系主任在上課途中要求師生臨時換教室,根本未尊重;教育部專家還未勘查場地,沒作出結論,但校方已公告出租,分明說一套、做一套。(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4.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