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跨過貧窮線,中低收入戶補助瞬間全無,民眾脫貧卻毫無「緩衝期」,不少貧窮線下的民眾,難以想像脫貧後的經濟壓力,寧可選擇持續處於貧窮線下。專家批評,這是制度誘導人民深陷貧窮輪迴,盼逾十年未修的「社會救助法」,不僅要強制輔導就業,更應給予脫貧的補助緩衝期。

符合中低收或低收入戶者,政府從基本的生活費用,到健保費、國民年金、就學、住宅等皆有補助。以北市的一戶低收入戶為例,家中三名成員均為身障者,三人中僅二兄弟具勞動力,現領有的低收入戶補助合計達七萬六千多元,兩兄弟雖然很想脫貧,但如果一旦脫離資格,二兄弟每月得各賺到約四萬元的薪資。

服務該戶的社工林建宇說,自己社工的薪資目前都還不到四萬元,加上兩兄弟是身障者,勞動市場提供的職缺有限,種種因素都告訴他們「不要脫貧」是最好的選擇。

台大社工系名譽教授鄭麗珍說,讓中低收、低收入戶持續待在福利人口的最大因素,即一旦離開福利資格,是「瞬間」沒有資源,包括就學補助、健保減免統統都會喪失,但這些人可能才剛找到工作,儘管有收入,但工作還不穩,也未有穩健財務,任一臨時狀況都可能壓垮他們,種種經濟壓力都讓他們恐慌。

鄭麗珍表示,社救法應盡速檢視修訂,努力脫貧的福利人口,脫離貧窮線後,應幫助他們穩定生活,設計「緩衝機制」,當他們的薪資在未達最低生活費的二倍至二點五倍時,可先取消生活扶助,但健保及學費補助應保留,待收入超過最低生活費的二點五倍時再取消,採取漸進式協助脫貧。另,就業輔導也應入法,強制介入協助。

社救司副司長楊雅嵐表示,各界對「社救法」的諸多期待,衛福部已啟動社救法修法作業,亦辦理修法委託研究案,持續蒐集各界意見,預計明年五月提出政院版「社救法」修正草案。(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