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昨公告《動物保護法》修正預告,擬禁止以遊戲、營業等目的進行動物交換或贈與,未來修法通過,夜市撈金魚攤位將會觸法。士林夜市商圈聯合會表示,未來修法通過等同為撈金魚攤商宣判「死刑」,期盼農委會及動保人士與夜市溝通,不要禁止擺攤撈金魚。

士林夜市商圈聯合會理事長蘇文山表示,目前士林夜市有5攤撈金魚攤位,常常有父母帶小朋友、情侶或年輕人來玩,已成為夜市特色。其實金魚非保育類動物,人們撈取過程中也無殘忍行為,並不會對金魚造成痛苦。

他坦言,攤販好不容易挺過新冠肺炎疫情,現在客人也逐漸回流,若真的禁止夜市撈金魚攤,等同判業者死刑,必須要改做別的營業項目,期盼農委會及動保人士審慎考慮,不要禁止夜市業者擺攤撈金魚。

根據中央社報導,農委會畜牧處動物保護科科長鄭祝菁表示,目前草案仍在預告階段,且條文中有擬定保留條款,相關細項都還會再到立法院進行討論、審議,草案預告後會有研商會,請各相關單位,如夜市攤商代表等,進一步陳述意見。

由於動保法所規範的是「脊椎動物」,像是金魚、烏龜都不可撈夾,「無脊椎動物」就不是動保法牽涉的範圍,因此釣蝦、龍蝦等不受動保法限制。(時事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23.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