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政治人物頻頻爆出論文抄襲醜聞,其中又以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與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在台大國發所的碩專班論文抄襲案最受關注,相關事件重創台大校譽,校方表示,日前通過要求校內畢業證書須加註「在職專班」字樣,引起學生不滿,教務會議今(17)日做出決議,112學年度入學學生才適用。

台大去年起針對學術倫理爭議事件提出多項改進措施,包括正式通過修正〈國立台灣大學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其中第9條增訂要求碩博生通過學位考試後,應繳交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聲明書,才能辦理離校手續。

另外,在台大25個碩士在職專班當中,13個專班畢業證書沒加註「在職專班」,在去年12月23日召開的教務會議中,便有學生代表提案,希望已入學學生不受影響,但當時未取得共識。

台大今日再召開教務會議並正式通過,111學年以前入學學生,仍沿用過去作法,112學年度入學學生才適用新規定。

台大說明,爲保障在職專班的在校生權益,並兼顧教務會議決議效力,同意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前、學位證書未註記在職專班文字的系所,於修正規定時擬定落日條款。原本在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須加註的決議,經校內法務處審視,並未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台大提到,與會代表對於畢業證書上應完整加註相關文字皆有共識,惟考量現就讀在職專班學生的心情,會中通過此例外條款。意即111學年度前入學的在職專班學生,從其既有之規定(不須加註)。自112學年度入學的在職專班學生,仍依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2022/10/14)決議,加註「在職專班」文字。(時事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23.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