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修正案今年1月12日於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府今日公告,後續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菸防法修法後全面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國健署指出,相關有9條子法需配合修正,包括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等及新增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也會將加熱菸公告為指定菸品,國健署將加速修法,力拚施行日前一併上路。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簡任技正劉家秀表示,今日總統府公告後,後續等行政院公布實施日期,菸防法將正式生效、實施,對應母法的子法規,國健署正在進行調整,包括舊有的菸品資料申報辦法等8項以及新增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9項子法規都會一併修正。

民團日前不斷呼籲,應將加熱菸公告為指定菸品。劉家秀表示,只要菸防法公布施行後,國健署也會一併公告指定菸品,包括加熱菸也會納為指定菸品。未來新型煙草產品一但被列為指定菸品,必須按照母法規定,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經審查通過後才算合法菸品,才能被使用、製造、販賣或輸入等。

修法有60天預告期,日前國健署長吳昭軍曾指,力拼縮短到30天內。劉家秀說,若相關子法要配合母法實施日期盡快上路,有必要將會縮短預告時程。

民團質疑,美國加熱菸品牌IQOS意指「我戒除一般菸」,恐有誤導民眾之虞,且新修正菸防法第9條規定,菸品、品牌名稱及其容器,不得使用「有誤導吸菸無害健康、危害輕微」等文字及標示,呼籲「IQOS」依法不得成為我國核准的商品名稱。

對此劉家秀說,廠商製造產品有其品牌「廠商就是如此」,按照新的「菸防法」修正版本,只要經過指定菸品的加熱菸、新類型產品,包括菸草柱、必要組合元件等,就按照母法或子法規相對應法規來施行。(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3.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