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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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幼齡孩童染疫求救不及的悲劇,有如滾雪球般的一發不可收拾。

話說:新北市中和2歲男童恩恩染疫身亡,對此,恩恩爸爸還原當時的求救情況,這其中包括有當天傍晚5點38分打了第一通電話至1922求救,接著又再6點08分再打了第二通求救電話,但是,直到晚間8點44分時,1922才將案件轉送到北區管制中心,然後,又花了12分鐘找到新北市衛生局,對於1922共計花費143分鐘才將案件轉送一事,除了是對於政府各個權責單位應作為的有所異議外,還引爆諸多關於「個體安危-抗疫措施-疫情大環境」的綜融性思考。

誠然,恩恩事件已經有如羅生門般的持續發酵,但是,整起事件的糾結點不外乎包括有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從1922專線到119專線、從消防局到衛生局、從消防局到醫療機構、從衛生局到衛生所、從衛生局到醫療機構以及從橫向聯繫到縱向協調等等機制建置,這當中,究竟是那一個環節出現運作失靈,如此一來,就不能將恩恩事件的個人遭遇等同於個體範疇的悲情境遇,而是值此疫情不斷惡化之際,能否盡速釐清隱藏其中的貓膩之處,藉此找到停損止惡的破解之道,否則,不幸悲劇當只會再一次複製出現並且擴散到全臺各地。

冀此,在這裡的針砭所在,理當是要有多軌並行於此一危機事件的有效控管,亦即,從『私了』與『公斷』兩種不同的運作略策略切入,這其中的『私了』直指的是關涉到恩恩事件的多造關係者(stakeholders),特別是扣緊行政事務層級以進行理、情之類的創傷知情和關係修復,至於,『公斷』部分,則是訴諸於第三方力量接手調查的正當程序,像是檢調單位或監察委員的介入,以找回該起羅生門事件應有的公理正義,這方面訴求的乃是司法及其災害應變制度的深層議論。

至於,回應於個體安危、抗疫措施及其疫情大環境的綜融性思考,則是必須跳脫從個體安危出發的微視面向,藉此直指一年多下來的疫情、疫亂與疫災,何以未能找到停損設置的轉化機制,就此而言,映照於包括1922、119、救護車、床位數、醫療量能等等作業層級的技術性操作及其所擔負的行政責任,固然是有其糾舉或究責之處,但是,決策層級的規範性思考及其所對應的政治責任,又要如何面對不斷失序、失調且失控的迷亂情形,也就是說,諸如分工不合作、權控不平等抑或醫療能量不均足的各種情形,這早已是一項由來已久的經驗現象,如此一來,新冠肺炎的疫情變數,讓國家機器的諸多運作失靈,有如被掀開的潘朵拉盒子般如此的不堪與難為,更遑論這其中更是忽略、漠視民眾的感受以及當事者的切身之痛。

准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指陳出來的是:面對共犯性結構的壓迫宰制,身為公民的一分子,要如何善盡應有的社會責任和中堅力量,畢竟,您、我皆非是局外人,以袖手旁觀之。總之,激情過後的記取教訓和遷善改過,這才是思索恩恩染疫身亡的思忖所在,否則,從恩恩到諸多恩恩們的不幸遭遇,這又豈止於一線之隔,換言之,恩恩事件絕對不是一個結束,而是指涉某種國家機器運作失靈的劫數,特別是正處於疫情ing風暴情境的當前臺灣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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