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府今天公布多項元旦新制,自明年1月起,從台北、桃園和基隆遷戶籍到新北,視為連續設籍,滿10個月即可請領一胎2萬元生育獎勵金,同性配偶收養新生兒,同樣有獎勵金。

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新北市自明年1月1日起陸續推出多項新措施。

市府民政局修正「新北市政府發放婦女生育獎勵金補助要點」,自明年1月起,從台北、桃園和基隆遷戶籍至新北,視為連續設籍,滿10個月即可請領一胎新台幣2萬元生育獎勵金。例如先前住台北6個月、遷入新北4個月等。

此外,民政局也將補助要點的「婦女」刪除,同性配偶一方收養他方所生子女,亦可申請生育獎勵金,明文保障同性婚姻權利,但仍必須是「新生兒」。(時事新聞來源:中央社,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