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勞保老年年金的法定請領年齡,將從現行62歲再提高1歲至63歲才可全額請領,推算將衝擊民國49年次的勞工,預估約13萬人受影響。也就是說,明年滿62歲的勞工將因此無法請領全額勞保老年年金。

勞動部指出,因應高齡化與少子化趨勢,勞工保險條例於98年實施年金制度已明定,老年年金請領年齡採逐步提高機制,每2年提高1歲,直至115年上限65歲為止。請領年齡自98年至106年為60歲,107年提高為61歲,109年提高為62歲,111年提高為63歲,113年提高為64歲,115年以後為65歲。明年起即提高至63歲才能全額請領。

也就是說,民國49年次出生、勞保年資滿15年的被保險人,須年滿63歲才可以請領,估計將有13萬人受影響。不過勞保局強調,若被保險人的勞保年資合計滿15年,仍可以選擇提前請領「勞保減給老年年金給付」,每提前1年,給付金額將減給4%,最多可提前5年,請領減給20%老年年金給付。

至於超過法定請領年齡者,則可展延向後請領「展延老年年金」,每延後1年按給付金額增給4%,最多增給20%。

根據勞保局統計,109年請領老年年金的人數139萬7302人,平均請領年齡為61.13歲,平均給付金額1萬7651元。(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