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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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防疫期間非主流社會的疫情時事新聞,背後亦有其足堪玩味之處。

話說:花蓮縣政府啟動所謂的防疫暖心食堂方案,凡是設籍花蓮縣且經社工評估後,屬疫情期間缺乏工作收入導致生活陷困,且無領取政府部門各項疫情紓困補助者(含擴大急難紓困、孩童家庭防疫補貼、關懷弱勢加發、職業工會紓困補助、部分工時紓困補助、農/漁民紓困補貼等行政院紓困4.0方案),可於活動期間,持身分證正本申請愛心餐食兌換券後,至合作的店家兌換餐食,無疑地,係屬於另類生計紓困或經濟扶助的該項策進作為,宜有通盤檢視之必要,這是因為:

基本上,扣緊「人—事—時—地—物」的考察架構,那麼,花蓮縣政府所啟動的該項防疫暖心食堂方案,首先就其領取的對象別,係以設籍花蓮縣且經社工評估後的縣民為限,同時,也將領取政府部門各項疫情紓困補助者排除在外;其次,該項方案的推動緣起,乃是肇因於疫情期間缺乏工作收入導致生活陷困,進而無法滿足基本的膳食需求者;再則,是以7/2-7/12以及7/13-7/26兩階段為其試辦期限,這部分是否要加以展延,可能要視疫情有否解封而異;至於,領取的發放地點也從第一階段的13鄉鎮戶政事務所和五大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進化到第二階段的五大社福中心以及萬榮、瑞穗、富里和豐濱等四個鄉公所,藉此達到可近、可近、便利等福利服務的輸送特性;最後,該項的防疫暖心食堂方案,非屬現金性質的直接入袋,而是每次可以申請領取兩天六餐的食物兌換餐券,並到合作的店家兌換60元早餐與80元的午晚餐食。

事實上,即使是完備上述遊戲規則的正當程序,相與衍生出來的實質正義意旨,還是商榷之處,這是因為:首先是關於資格確認的把關機制為何?雖然有將已領取到政府部門各項疫情紓困的補助者排除在外,但是,跨部會各個系統之間的勾稽機制是否到位,抑或只能訴諸於作為有價證券的防疫暖心食堂餐券,民眾若有虛偽欺騙致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話,將會有刑責追究?至於,申請領取的手段運用,又有無擾民之處?以此觀之,該項方案所糾結資訊之正確、完整、透明、充分與對稱的基本命題,是有先行加以確立之必要;連帶地,幾近是全體受惠的社會效果(social effectiveness),其所牽動的相關行政管理成本,是否也會讓社福中心的一線社工疲於應付這些的申請民眾,進而造成本末倒置的人力耗損與專業倦怠?誠然,針對該項遊戲規則的排除條款,要加以檢討的是那些未符合濟助資格的值得救助者,究竟現行的濟貧或急難制度設計,是否有檢討改進之必要?至於,鎖定近貧或工作貧窮的弱勢族群,那麼,從基本溫飽到經濟安全或是風險規避等全人、全面和全程的關懷旨趣,多少也直指出來該項政府經費的編列使用,是有議論之處,姑且不去論及縣府的整體財政負擔、各局處之間的預算配置抑或是社會處的有限資源排擠,單就有限的預算經費如何得以產生較大的乘數效果,這一點便要有跳脫民粹政治的論述思辨。

總之,如何採行對的手段方法,以讓對的事產生對的結果,就此而言,擺盪於政策性福利以及福利政策之間的該項防疫暖心食堂券,自然是有其回歸於公民政治的嚴肅提問,特別是對於「內宣政治」或「民粹選舉」的基進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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