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天發布多項育嬰方案。其中,父母可同時請育嬰假,申請期間可少於六個月,但申請以兩次為限。對此,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表示,父母可以同時請育嬰假是好的方法,但是,申請以兩次為限,仍然非常不彈性,且所得替代率提高到八成,是投保薪資的八成,請了恐大幅減少家庭收入,對多數父母來說恐怕是看得到卻吃不到的福利,沒辦法起有效催生作用。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今天召開記者會針對現行少子化現況提出六大對策。托盟表示,台灣生育環境不佳,20年後將減少177萬人,50年後工作人口少一半,聯盟召集人劉毓秀呼籲,這絕對是跟時間賽跑的競賽。
劉毓秀表示,請育嬰假一定要更彈性,例如瑞典的育嬰照顧假,可以請半天、一天或者幾個小時,而非要求一次請半年、一年或者連續好幾個月,而且是孩子八歲前都可以請,否則像台灣的育嬰假,很多父母不敢請,這種福利對很多人來說,只是看得到吃不到。
另外,政院提出育嬰期間所得替代率擬從現行的六成提高到八成。托盟表示,樂見其成,不過,仍希望父親在孩子出生第一個月可以領投保薪資九成,甚至是實際薪資九成,才能有效鼓勵爸爸請育嬰假。
托盟表示,現在是以最高投保金額而非實際請領薪資來計算,如果夫妻倆都請育嬰假,收入會大縮水,實際上,仍可能只有一方請育嬰假,另一方仍持續工作,而最終最好的方式就是以實際所得九成來計算,才能有效提升生育率,鼓勵年輕人生養小孩。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表示,國際上育嬰假改革趨勢都是彈性有薪假,瑞典可以以小時計,希望至少能以日計。另外,目前只有三歲以下幼兒家長可以請,希望未來可和兒少權法規範接軌,該法規定家長不可獨留六歲以下幼兒在家,所以至少應該延長到六歲以下幼兒家長皆可彈性運用,讓法規無縫接軌。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表示,請領資格放寬是好的方向,提高到八成也肯定,但畢竟還是以投保薪資計算,高薪低報和45800元上限仍未解決,若請育嬰假,家長實質薪資下降幅度大,還是希望可以用報稅時的薪資所得和執行業務所得來計算,上限至少提高到跟職災保險一樣72800。
另外,覃玉蓉表示,政府若不希望相關薪資支出全由雇主支應,可考慮建立支付孕產照顧假薪資的專門財源,不管是以公務預算或社會保險形式都可考慮。(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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