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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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預估到2036年之際,臺灣地區約莫會有二萬七千多名愛滋感染者,將邁入50歲以上的另類老障人口,此一「老愛滋」的權益保障和福利增進,是有進一步探究之必要。

誠然,在這裡的考察的重點就不僅止於年紀大於50歲以上的患者,從 2006年的1,083人(占所有感染者9.6%),增至現在的6千多人(占19%),並且預估到2026年及2036年,將會分別成長至大約13,865人(占33%)及27,831人(占52%)的數量變化,而是這一群隱含規模經濟的弱勢人口族群,相與對應的建置措施和策進作為,如何有其超前部署的整體性規劃,誠然,回應於尋常人家所關注之行、住、坐、臥、醫的如常需求,兼具有年齡、疾病及其另類身障的「老愛滋」,自當是有其『求同』、『存異』的綜融性思辨,遠地不說,未滿50歲的愛滋病患,早就遭遇到社會性排除的諸多人身歧視,更遑論於50歲過後中高齡之際而來的因應能力,至於,相與衍生的累積性剝奪和制度性障礙,當只會增益出來更多的衝擊性影響,換言之,從失落的家庭支持到失調的服務連結,生理老化的時間歷程,著實會讓「老愛滋」的老殘化或老障化議題,顯得更形棘手、難為。

冀此,從個人認知到家人認同抑或是文化的認可,這一路走來的社會性涵養過程,也讓「老愛滋」所衍生出來的議題現象,已經是從過往的隱性、偏見,漸次蔓延至未來之於顯性、歧視的各種行徑,如此一來,舉凡謀職工作、租屋安居、居服照顧、機構安置等安度晚年的人身需求,同時糾結能力問題與結構性限制的諸多困境,此一可以被預估和遇見的人數推算與需求滿足,又何豈止於不收、碰壁、加錢、拒租、去職的人身待遇,而是一種包括生理加速退化、謀生能力怯弱、經濟條件不佳及其基本權益難以確保的滾動影響,就此而言,擺盪於『老權』與『障權』之間的「老愛滋」,更不應該成為攸關到老障人權,但卻是兩頭落空的幽靈人口族群。

最後,倘若是從生理疾病的醫護治療模式出發,那麼,50歲過後之類年輕型的「老愛滋」,那麼,包括〈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依法行政、依法辦理,又要如何為「老愛滋們」找出適得其所的個別化照顧計畫,這部份的延伸性思考,實屬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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