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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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育幼院是否要開放給外界參觀或參訪的這項社會現象,背後糾結的論述意涵,頗值得深思以對。

基本上,育幼院係作為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分類的其中一款,只不過,即使是比較偏向於一般而非特殊性質的這些兒少育幼機構,任何進案入住的安置事由,背後都是直指某種的家庭功能失調,如此一來,對於是否要開放給外界參觀一事的思忖針砭,自當是要回歸到這些院童或院生基本權益的維護,有無被確切落實,以此觀之,關於開放參觀或團體參訪的用意為何,究竟是要解決什麼人的什麼問題,可以讓問題的真相釐清到什麼程度及其又會產生那些預期或非預期的衝擊影響?畢竟,單次、短暫且旋風式的參觀、參訪,吹皺一池春水的,絕非只是四目交會的好奇眼神,而是限縮於錯誤的認知基模及其不適當的互動舉措,這只會讓原本就是強調叢林生存法則的安置院童,內化出來更多『早熟,但並非成熟』的心智年齡,此一道理就如同您、我一般的尋常家庭,是否要開放給陌生他人參觀瀏覽,並且說東指西般以直搗院生的私密空間。

事實上,對於是否要開放參觀的意旨思索,還是要回歸到作為供需的媒合過程當中,參觀或參訪的舉措,在這兩者之間所扮演的重要轉化機制,畢竟,『綁架院童、威脅來賓、感動行銷、資源到位』的運作型態,早已成為諸多安置機構之於萬變不離其宗的唯一因應法則,如此一來,外部的資源供給所衍生出來更多的參觀需求,當只會讓此一行徑更加脫序、迷亂,因此,癥結之處乃是在於︰何以要讓眼見為憑的感動行銷,成為是否協力或協助的重要標準,而非是透過專業責信的多方檢視,藉此讓某種肩負的責任,賦與更多的信賴和託付,

值得一提的是,現行兒少安置機構已經產生運作機制設計的重大典範性移轉,也就是說,從機構的自行收容改為政府的委託安置,如此一來,安置機構的相關運作費用,也會因為依約而行的委安內容,使其有機構本身的營運生存,獲致相對保障。准此,在這裡需要被廓清的會是:當前育幼院之類的安置機構,相關聯的生態環境和操作模式,不再如過往孤苦無依的幼童慘境般,需要透過外界的大力協助,才能有其使命自主、財務自立到專業自立,產生一以貫之的助人善行。冀此,參觀抑或是參訪,當只是某種的引爆點,真正的癥結點還是要回歸到如何讓以往「眼見為憑-照相為真-出錢出力」的行善認知基模,有其創造性轉化的可能,如此一來,像是育幼院不是「動物園」、不建議父母帶孩子一同前往抑或是育幼院的孩子和我們沒有不同等等所謂的『行前通知』,更是要有三思而後行的分寸拿捏。

總之,偷窺般的人性好奇,這使得安置機構如育幼院,是否要開放給外界參觀,一直以來,都是存有疑慮,畢竟,從個資私密到最佳利益意旨,點明出來開放參觀的用意為何,以及又會增生那些後果抑或是能否提升社會進程的文明內涵,在在都要有換位思考和互為同理的自為反思;連帶地,如何修正想要藉由育幼院的參觀或體驗,以教育自己孩子更為知足、惜福的謬誤思維,以及安置機構當局又要如何得以擺脫悲憫動人的情感訴求,藉此回歸到專業服務的照顧素養,這似乎指陳出來︰需要有所變革的,又豈止於外界單純的參觀或參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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