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學教育(Aesthetic Education)
美學教育又稱為美感教育或美育,美學主要是研究審美,是心理學的分支學科,而美的對象,即是自然美、藝術美、社會美等,係把美學的原理或理論應用於教育,透過美的形式活動,啟發其美感經驗,培養對美的感知和品味,以達成陶治心性、啟迪創造思考的教育目的。
德國哲學家A. G. Baumgarten 在1750年提出:「美學,即自由藝術的理論、較低的認知層次、美之思維的藝術,類似於理性思維的藝術,是感官認知的科學(the science of sensual cognition)。」,發展至今,美學的內涵更為豐富,不僅是哲學中的重要分支,更是整合了哲學、心理學、生理學、社會學等領域,以此為基礎,藉此成為用以探討美之本質、美感經驗和藝術原理的一門學問,至於,美學教育,則是運用美學的原理或方法,使之發揮教育的功能,它是一種感知的教育,感知的對象是每一種可經驗之情境的藝術觀景,包括語文、音樂、藝術等工作和欣賞,焦點並不全然在於培養技能,而是在情感和心靈上的抒發、滿足及組織和諧,簡言之,美學教育關注的是情意層面的陶冶。
古今中外,對於美學教育的重視一直都是備受肯定的,如希臘古哲Plato所言:「人類陶冶的理想,是導人以道德,養成善美的人格。但不經美的道路,則無以達到善的境地。」,可見美學教育的重要性;再則,美感也是人類認知的一個途徑,人類總是會運用各種各類的感覺方式來蒐集資料、形成概念並表達出來,據以與別人進行溝通互動。
過去的學校課程設計偏於科學與邏輯的認知,難以提供學生完整的學習機會,因此,必須強化課程的美感方面,易言之,美學教育不僅可藉以涵養高尚的人格情操,更是一切教育的核心,也是發展全人教育不可或缺的必要之徑,而且可以提升學生的創造思考,使其更具有國際競爭力。
在成人教育的領域裡,美學教育亦是重要一環,也會隨其時代變遷而有所更迭,在後現代主義脈絡下,美學的價值並非普遍一致,而是受到文化的決定,其範圍的廣泛、多元,包括從18世紀的法國宮廷音樂到21世紀英國年輕人的紋身和穿洞,相關的感知焦點也從藝術作品,改變為對藝術工作的經驗,在許多的國家,這些變革是起於對主流文化價值系統的挑戰,每一種族群都要求自己藝術表達的空間和權利,主張所有人都應被看作具有創造性工作的潛能,因此,美學教育的任務也從引導良好藝術作品的產生,轉變到發展從文化脈絡中享受和鑑賞的知識、技能和能力,聚焦於注視、聆聽和閱讀藝術的歷程,也就是對於藝術工作的經驗感知。
研究證明,感知是一種學習的技能,由文化脈絡所制約,美學價值系統亦隨著文化內涵而決定其發展取向,因此,美學教育需要以自身文化為起點,發展成熟了,再轉移到從其他文化的工作經驗,透過美學教育可理解其文化脈絡的關連,亦可藉此跨越文化邊界以及促進多元文化的內涵素養。
最後,教育美學的學術造型與討論範圍,恰好具備此種特色,而可成為「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學的理論基礎及其美育實踐過程中以作為進行深度省思之依據,教育美學研究也會是在現今教育改革的實踐中,成為不可或缺的重要原因。
延伸性思考:內省、藝術文化、美的欣賞
資料來源:國家教育研究院、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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