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玉君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會工作師學分班學生)

 

報載大陸某女星遭爆料找代理孕母生下兩個孩子,而且還將孩子棄養不顧,曝光的錄音檔,除了她爆粗口叫代理孕母墮胎外,她的父親也說想要棄養寶寶,面對錄音檔的曝光,該名女星表示把兩個孩子送人是做了一件好事,搭上這件匪夷所思的事,除了讓女星名譽掃地外,關於代孕這個關鍵字,還有「墮胎」及「棄養」這兩個聳動的動詞,更使得這件事持續在娛樂新聞佔據八卦版面,並且成為一道吸引人眼球的風景線,持續延燒之中。

根據統計,女明星代孕的所在地美國,目前有47州允許合法有償聘請代理孕母,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白紙黑字寫的都是與金錢有關,若不是用自己的精卵,需要接受捐精或捐卵服務者,費用則是會另行加碼,包括有捐精費用、健保費、孕母酬金及營養費等整套做完約新台幣450萬元之譜,對此,美國疾病管制暨預防啽中心(CDC)統計,2015年透過代理孕母產下的寶寶有5,521個,比起2007年1,957個寶寶,幾乎有三倍的成長速度,顯然,有需求就有市場,不得不說,代孕已經成為一門「好生意」。

誠然,代孕原是為了服務不孕者,透過生殖醫學以一圓為人父母親之夢,但是,發展至今日,已然是一項頗具規模的市場經濟,女明星非定義上的不孕,更可能是為了維持身材,而找上商業代孕,但是,感情生變,到最後演變成未要求孕母墮胎,棄養孩子,這也是女明星與前夫如膠似漆找孕母時,所始料未及的。

冀此,代理孕母的話題從來不寂寞,正、反向的支持者都有,反對者認為道德倫理有底線的思維,以及不想弱勢女性資訊不對等而成為代孕工具等,贊成的一方則是除了為不孕者發聲提出諸多論述,還有對於墮胎合法之「殺掉生命」,代孕之「產生生命」又有何不可的相關詰問?西方國家對此一出租子宮的器官出租行為,牽動的除了「個人自由」及「市場經濟」的典型新自由主義看法外,還衍生出契約訂立後,決定不玩了的毀約行為又該如何收拾?把代孕生下的孩子再轉手「出養」,特別是此一行徑,究竟有沒有社會責任的道德指控?

顯然,在日漸感染自由主義與功利主義氛圍的華人社會,只想爭取個人權益,又不想承擔責任與義務的學半套習性,這不免讓人感嘆治絲益棼,剪不斷理還亂的自我型社會,又該何去何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