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藝人不必再考試。「流浪浮雲樂團」前年報考台北市審查未通過,該樂團打行政官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1月援引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認為,街頭藝人表演屬於職業自由,審查已逾越必要程度屬於無效。繼昨北市提出改「登記制」,新北今也發稿,明年度起,新北市街頭藝人將由審查制調整為登記制。

新北市文化局表示,街頭藝人除了台南2018年起終止審議業務,改為登記,目前其餘縣市幾乎都採取考試制,該官司出爐後,北市未上訴,應全台都會逐步採登記制。

新北文化局表示,原持有今年6月30日到期的街頭藝人證者,今年度因新冠肺炎疫情,將不辦理換證作業,所有街頭藝人許可期限皆得展延至今年12月31日,3月施行街頭藝人登記制度,配合登記制度上路統一進行新證更換。

新北市街頭藝人自2008年起開辦,累積通過1587組街頭藝人,公告展演場地達99處,去年共計1萬287人次申請表演。因應預期投入街頭展演人數增加,文化局將與各界合作,拓展新展演場域。新北文化局表示,管理上因為仍須登記入案,且並非登記制就可隨意表演,需在新北市99個表演場地演出。(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0.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