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天公布109年同酬日為2月21日,也就是說,以去年年薪為基準的話,女性必須比男性多工作52天、直到今年2月21日,才能達到整年總薪資相同。

兩性平均薪資受到性別、工作性質、年資、學經歷、工作績效等因素影響,導致有所差異,為了藉由節日喚起兩性同酬公共意識,勞動部從民國101年開始發布同酬日統計。

勞動部今天公布109年同酬日為2月21日,同酬日計算是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受僱員工薪資調查」,以當年兩性平均時薪差距計算自隔年1月1日起女性需增加的工作日數。

根據主計總處108年薪資統計初步結果,台灣女性平均時薪292元,為男性340元的85.8%,兩性薪資差距為14.2%,換言之,女性較男性需多工作52天(365日曆天乘以14.2%≒52天),才能達到整年總薪資相同,因此109年「同酬日」為2月21日,較去年同酬日減少2天。

勞動部表示,近10年台灣兩性平均時薪差距由98年17.9%下降至108年14.2%,亦即女性需增加工作天數由66天減少至52天,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縮減3.7個百分點及減少14天。

勞動部指出,歷年來台灣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相較美、日、韓等國為小,108年台灣為14.2%,低於韓國的32.2%(107年)、日本32.3%(107年)及美國18.5%。依增減幅度觀察,近10年來以韓國減幅最大,縮減6.7個百分點,而台灣則是縮減3.7個百分點,日本縮減3.3個百分點,美國縮減1.3個百分點。(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0.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