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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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2020年的第一天上班日,卻是有兩件攸關到非營利組織及其一線社工的事情發生,背後所糾結的憂喜參半和愛憎兩難,頗值得玩味與深究。

先報喜後說憂的第一件大事,便是社工的加薪新制從今年(2020年)的一月份正式開始上路,對此,公部門社工的薪資調整最高3000元,民間的社工人員依照年資、學歷、執照以及職業風險等,採階梯式補助,而第一年新進人員每個月的月薪最高便可達到4萬4892元,粗估受益的社工人員可達1萬682人,對於此一調薪的目標管理,自當是要有回歸到究竟是要解決什麼人的什麼問題及其可以解決到什麼程度以及又會衍生出來什麼樣的衝擊影響等相關提問,畢竟,該項中央定調卻也涉及到地方財政狀況的調薪措施,是否可以一體適用且雨露均霑於包括保護性或一般性、一線或後勤、公部門社工或非營利組織社工以及民間方案社工或機構自聘社工之所有的人群服務工作者,無疑地,忽略了地方政府及其民間單位殊異的財務風險管理能力,該項的社工加薪舉措,已然是進一步深化從不同場域環境、不同背景屬性之階層惡化的加惡效應,如此一來,從民間逕轉公部門的異動趨向以迄於中小型非營利組織難以生存的縮編策略,更會是下一波社福迷亂現象的歸因事由所在,更遑論於薪資調整背後要如何得以安於本業和提升服務品質的關懷旨趣。誠然,『敬業』是比『專業』來得重要,但是,如何藉由包括薪資水準、福利待遇、專業培力、情感支持、職涯規劃、退休給付等制度性保障機制設計,從而讓敬業或專業都能夠安於『本業』;連帶地,漠視當前社工專業自我之於『教-訓-考-用-推』的共犯結構,那麼,社工的適任與否及其流離尋岸的專業迷失情事,依舊還是會不斷上演。

另一則的憂慮之事,便是彰化縣政府決定嘎然停止兒童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的公開標案,並且自即日起改由縣府的社工進駐,以讓中心的相關業務活動得以無縫接軌,誠然,站在<公開採購法>之依法辦理與依法行政的正當程序,一年一約的勞務委託,本來就沒有持續承接的確切保證,因此,訴求於標案對於縣府和投標單位本來就有風險存在,以及縣府有權力收回並加以規劃調整的各項說辭,只是再一次地突顯<公開採購法>對於非營利組織所造成窒礙難行的運作失靈之處,也就是說,倘若能針對『營利』與『福利』之於本質、性質和體質有所廓清,並且另設專章或專法的話,侷限於當前公私協力的權控關係,那麼,關乎到夥伴與夥計的一字之差,更豈止是一線之隔的真心換絕情,就可以了得;連帶地,如何將此一特定個案以進行所有通案的結構性探究,否則,公私協力的不歡而散,又豈止識人未清和認賭服輸,便可以了事,這當中還包括離退資遣費用給付與否的身敗名裂,就此而言,上述社工加薪的所謂喜事,對於未能繼續承接的非營利組織來說,又何嘗不是因為自付龐大的離退金,而造成兔死狗烹的共輸下場。

總之,從天外飛來一筆的社工加薪到晴天霹靂的突然失業,窺見到盡是國家機器之於有權、任性及其謀私的恣意作為,就此而言,認清環境限制的『斷』、超越我執本位的『捨』以及一本初衷以做你自己的『離』,這或許是非營利組織和人群服務工作者,從己亥年(2019年)過渡到庚子年(2020年)的一項自為反思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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