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韶霙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會工作師學分班學生)

 

報載去年(2019年)12月14日凌晨,台南玉井區真理家族前輩堂的集合式住宅發生火警,消防局據報在2小時內將火勢撲滅,但是,這場火警仍奪走7條人命,21歲醫生之子曾姓男子在火警發生後一個小時打110報案,自承到該處點燃汽油縱火,警方當時問他「你知道現在燒死七個人嗎?」曾嫌竟冷回:「燒死一個也是這樣的罪,多燒死幾個沒關係」……」

相較於幾年前的無差別殺人案件,例如台北捷運鄭捷殺人案、內湖區小燈泡被殺害案,本起重大社會案件居然在一天之後銷聲匿跡於新聞媒體,對比於新聞媒體追著選舉政治新聞,執政者與非在野的政治人物也追著選舉,本該受到重視的此一重大社會安全議題,竟看似雲淡風輕、無人聞問。我在思考,這到底是存在著南北的城鄉差異,抑或真的是本次事的件吸睛度不如幼小的兒童被傷害?在我看來,只追求收視率的新聞媒體,亦失去了媒體該具有的社會責任。

誠然,在「我們與惡的距離」電視劇在社會造成一股風潮之後,這個社會對有精神疾患、心理議題或是藥物濫用的司法犯罪者的認識理解真的增加了嗎?司法犯罪者的精神狀態是一個需要被極度關注的議題,但是,不論是思覺失調症或是其他精神疾病,對待一個可能或確定有精神疾患的司法犯罪者,我們的社會及司法好似就只能在判定「有罪」與「無罪」、「真病」或「裝病」、「死刑」或「廢死」之間,進行二元的對立思辨,而較難發展出其它更完整的政策思維,藉以預防此類事件的再度發生。雖然,因著這幾起重大的社會案件,而開始引發政府加強社會安全網之建構,但是,自2018年2月施行至今,社會安全網的運作狀態卻仍是力有未逮。

對此,從生態系統的觀點切入,這些個案除了患有精神疾病之外,他從小長大的支持系統似乎也出了問題,例如這一次台南玉井縱火的曾男,從青少年時期就有不少非行行為而進入少年法庭,看似學校教育系統也承接不住他;他的父母雖是高社經地位的知識份子,卻可能還是將曾男的行為當成「叛逆」、「不受教」,而延誤了其可能就醫治療的時機,直到他的父母再也無力管教,和曾男的關係從疏離到斷絕,將致發生更大的社會悲劇。在個案精神疾並沒有被理解或接納的狀態下,個案自身及其家庭可能不具有病識感,以至於錯失在第一時間或早期的求助或就醫機會,連帶地,也錯失外部資源進入其家庭系統的改變可能。

再則,整體社會氛圍對精神病患的接納度低,導致精神病患個案及其家庭不敢或不願意承認個案患有精神疾病,因為擔心被標籤化,這些情況都可能導致這些有心理衛生醫療需要的個案及家庭,掉出社會安全網之外,過去曾在青少年領域工作的我,也曾遇過不少個案,他們可能因精神疾病或智能不足或情緒障礙、藥物濫用以致腦部損傷,導致其有情緒性的行為或難以自控之行為,卻很容易被家長、學校師長或警政、司法系統辨認為是「叛逆壞行為」,如此一來,在家庭與教育系統的無法承接又沒有求助心理衛生資源下,青少年進入了司法矯治單位。

對此,社會工作在這時候接觸到青少年時,能夠施力的程度範圍有限,一則是無法以一檔多,去解釋青少年可能有先天的精神疾患,或是後天因成長過程中造成其創傷的議題,二則是當青少年進入司法矯治系統,在封閉的團體生活中,引發其更嚴重的心理、精神或人際互動議題行為,而再度被標籤為壞行為、難搞。所以,即使是明知這樣的個案是有心理衛生醫療的相關需要,司法矯治體系仍因為需統一管理、無法或不想額外加重業務的情形下,而無法及時連結相關資源,以進行個案處遇。

事實上,2018年社會安全網便開始投入更多社工資源,特別是針對有精神疾患議題或處於資源弱勢的脆弱家庭上,但是,我認為社會安全網始終並非僅只限於社會工作資源之投入,在偏屬殘補式的台灣福利政策底下,社工常是在為了弱勢民眾的問題『補破網』,而無法在源頭預防問題之發生,以確切落實福利社區化在每一個特殊族群的面向,結合民間的力量去關懷身邊有需要的人,進而提升整體社會對資源弱勢的個案或家庭的連結。

總之,前端與後端之整體政策配套措施的相互串聯,仍有努力的拓展空間,前端除了教育體系對可能於青少年期發病之個案之辨識、對心理衛生體系之通報及及早介入,尚有一點很重要的,那就是,政府如何引導社會建構一個更友善的包容理解的環境,放下成見或錯誤認知,尤其是媒體對整體社會大眾的正確認知宣導及影響;中介端則是對於精神疾患個案及其家庭的整體性長期照顧支持計畫,包括就業輔導(針對企業、雇主與職場環境的再教育、支持性就業的環境建置)、對個案及家庭的經濟扶助、照顧者的衛教,以及對個案本身的社會參與(因偏重在醫療照護,社區照顧機構及在地化資源單位仍不足);後端如醫療矯治(收容機構明設置資源區域分布不均),以及各系統間共案所需要之個管及分工合作、追蹤等,總體努力下,才能夠有助於發展整體社會力量共助的社會安全網,來承接住需要被幫助的弱勢族群,周延整體的社會安全及福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