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頻傳「狼醫」事件,其中更有人將狼爪伸向兒少。根據國外統計,兒少性犯罪的被害人往往經歷多年才得以面對加害事實,並提出告訴。立法院法制局指出,被害人可能面臨追訴權已過時效而消滅,建議我國應借鏡歐盟,研議排除兒少性犯罪的追訴時效。
精神科醫師孔繁錦被控2021年性侵未成年少女,遭判處1年有期徒刑。他假稱要在臀部打針,將被害人帶到注射室用手指性侵得逞,少女逃離後告知男友,事後到身心診所求診,醫師察覺異狀並通報,由社工陪同報案。
小兒心臟科醫師紀孟宏遭指控2022年替女童檢查心臟時,以手持超音波將探頭放在女童胸部上游移,並以手指抓取、碰觸乳房和乳頭,由於女童無法判斷用意,並未明確表示反對。之後紀男又以「遺傳」為由為女童母親檢查,並以同樣手法猥褻,遭識破後才停手,女童母親事後詢問才得知女兒已遭狼爪。
立法院法制局報告指出,兒少性犯罪被害人可能因年紀幼小,對犯罪事實認知不足、犯罪行為人身分為師長或親屬長輩等因素,導致未能及時尋求司法救濟。根據澳洲全國兒少性侵調查報告,在兒少時期遭受性侵的被害人,平均24年才首次說出受害經歷。
台灣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會理事長林健禾指出,無論成人或兒童,性犯罪的被害人通常非常隱諱,只有在建立良好關係及隱私性時,才有足夠的安全感而願意揭露。相較於大人可以獨立生活,小朋友更不容易向他人表露受侵害的訊息。
立法院法制局指出,歐盟已積極檢討朝向「刪除兒少性侵害犯罪追訴時效」的方向立法,建議我國主管機關正視,應研議排除兒少性犯罪的追訴時效。(時事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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