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睿鵬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工師學分班學生)

 

近日政府做了重大的決策,為了勉勵社會工作者對於社會安全網推行的辛勞貢獻,決定為公私部門的社工員加薪或補貼,依照學歷、執照、執行風險等標準,建立專業服務補助制度,鼓勵社工人員長久留任,以讓薪資待遇走向制度化。此項政策美意,值得讚賞的乃是社會工作者的專業和價值,已經逐漸被社會肯定和看見,但是,在此美意政策的背後,是否也該反思其他相關制度上的結構性限制,抑或是在現今新管理主義氛圍下所延伸出其它相關社工的專業制度和福利待遇的必要性檢視。

在臺灣,社會工作的專業,在無數人的努力下,逐漸被社會所重視和走向專業化,無論是在勞動環境、勞動薪資、勞動條件等相關待遇,逐漸被正視和檢討,但是,除了不斷加薪、補助、留才之策外,掌握國家機器的政府,是否更應該檢視社工人才培育和背後社會問題的探究?以目前臺灣社會工作的培育養成來看,可以分為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培育的「科班社工」以及非相關科系學分班出來的「學士後社工」等培育制度,社會工作的從業人員分別在以上不同的體制訓練下而成為人群服務的從業人員,但是,就此而言,在社會間仍然充滿體制的對立、分裂和鬥爭,彼此互相排斥不同體制的問題及其在公私協力運作所延伸出來的相關困境等,這才是掌握國家機器的決策者所該去瞭解及正視的課題。

遠的不去究論,就國家社會安全網的支持和運作,並非全由社工員一職所概括承擔,在現行的社福單位、教育單位或其他相關公私民間單位等跨部合作機構,除了有社工人員的編制外,抑有針對兒、婦、老、少、殘等不同服務領域所配置的相關專業從業人員,例如:保育員、教保員、生活輔導員、照顧服務員等其他在一線的專業從業相關人員,他們的權益、權力、權利及義務都應該與社工人員同等的重視和獲得充分的保障,並應在法規修正與行使、人才招募與培訓課程做出更具實務且專業知能的教、訓、考、用、推的育成制度,才能使從事社會工作相關領域者,獲得更明確的責任義務行使及連帶其他的工作權利與保障。

總之,針對政府為社會工作者加薪補助留才、增聘人力之策,掌握國家機器的決策者,應該更進一步花時間思考更多社會問題預防所出現的漏洞或困境,思考如何建構正確且完善的預防和介入工作,包含家屬端的家庭照顧教育、學校端的通報機制、社政端的評估防範機制等跨部會整合,從理念、政策、立法、行政、福利服務輸送做出更完善架構的建立,而非不斷疊床架屋設立許多部會和專案辦公室,編列超支的預算去做殘補式的社會福利工作,來粉飾社會安全網的健全,掩蓋諸多錯綜複雜的問題缺失和運作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