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言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工師學分班學生)

 

報載,因為關於青少年染毒比例的統計基礎不同,而讓毒品的危害問題對於學生族群之戕害,卻有加以正視的必要。

首先,藥物濫用係指非以醫療為目的,在未經醫師處方或指示情況下,使用〈毒品防制條例〉所稱之毒品者;再則,根據,〈藥物濫用案件暨檢驗統計資料〉顯示2018年因毒品案件裁判有罪人數為44,530人,以使用二級毒品為最大宗;而教育部資料中,2018年學生藥物濫用通報個案有628人,以施用三級毒品(愷他命)人數居多;若以通報人數依不同學制區分,國小有3人、國中有164人、高中(職)有321人及大專有140人,換言之,高中(職)的人數居多。至於,依衛福部常見之各級毒品及濫用藥物可分為四等級,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搖頭丸、大麻、搖腳丸。第三級毒品:FM2、愷他命、一粒眠、喵喵。第四級毒品:蝴蝶片、煩寧,而依作用分類則有中樞神經抑制劑、中樞神經興奮劑及中樞神經迷幻劑,而目前新興毒品之產生,形式多樣化且多重毒品之混合,其施用之危險性確實勘憂,我國迄今已列管之毒品有339項之多,含傳統毒品及NPS(New Psychoactive Substance 新興精神活性物質)。

對此,行政院於2017年通過「新世代反毒策略」及「新世代反毒略行動綱領」,其策略從防毒、拒毒、緝毒、戒毒到最後的修法,期待中央與地方、政府與民間一起為毒品的事前防制共同努力;法務部則於2019年8月為防制新興毒品氾濫,已統合列管、檢驗、查緝、宣導、法制等各面向,並與教育部辦理新興毒品高風險特定人員尿液檢驗,以早期發現校園新興毒品施用者,以利後續輔導追蹤。事實上,毒品危害會有心理依賴性、藥物耐受性、生理依附性及社會危害性等共同特徵,而藥物濫用後的危害則是包含心理、身理、社會層面,對此,在心生理方面,於施用時會產生幻聽、幻想、幻覺症狀及施用過後所帶來的身心反撲;在生理方面,有呼吸系統、心血管系統、神經系統、肝臟及泌尿系統等;而在社會方面,則是會因精神狀況不佳引起情緒問題,進而影響到與家人、同學和朋友間相處。准此,藥物濫用的行為,已不單單是個人之恣意行為,將會影響到其他家庭中成員和學校內的師長及同學,進而引起社會治安之惡化,再則,衍生戒毒時所需之各項成本,其影響的諸多層面,業已涵蓋個人、家庭、學校與社會。

然而,青少年們正值求學期,家庭和學校是他們最主要的生活場域,家庭和學校系統對於藥物濫用學生的重要性,是不容小覷和忽視的,特別是在這個快速變遷的當代社會裡,出現單親家庭、重組家庭、隔代家庭和新住民家庭等多元樣貌型態,加上以升學主義為主的生活天地,他們又得面臨學校課業上的壓力,一旦,沒有能力去分辨和思考這些的成長難題,如果又有同儕間的互相仿傚,再加上缺少家人、學校、社會的支持和缺乏愛與關懷,多少會有造成觀念偏差與行為偏誤的可能性,此時,他們就很容易會走上藥物濫用的歧路。〈少年事件處理法〉部份的修正條文,對於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之「曝險少年」採取「先行政後司法」,期待先以教育和輔導為優先,在預期與非預期的發展下,從『個人』到『家庭』;從『學校』到『社會』;從『民間』到『政府』;從『地方』到『中央』;從『教育輔導』到『司法判決』,從『偏差行為』到『曝險少年』到『司法案件少年』,是將『好』與『壞』、『主流』與『非主流』以二分法切割或者從中找到衡平之點?此時,國家機器豈止是盤旋在規範層級之應然行為,更應落實在工具性之實然作為。

最後,當藥物濫用的學生必須去承受生命困境所帶來的苦難之際,請以「正向關注」代替慣性的「負面標籤」,藉此讓徬徨無助的年輕生命,能夠有向善轉化的蛻變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