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良民證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這幾年申請人數有逐年增加趨勢,新竹市警察局統計,過去申請良民證每年約6000件,但這2年申請人數爆增2倍以上,都超過1萬2000件,光是今年1到6月就有9300多件,警方分析,很多職業別都會要求職者出示良民證,尤以暑假是申請旺季,不少打工族或大學生都會來申請。

早在20年前會到警察局申請良民證的,大多是出國留學或移民或申請美簽才需要「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每年不會超過3000件,但這幾年隨著職業別求職需求,不少人也會到警察局申請良民證,依據統計,包括保全業、保母業、樂透經銷商、銀行、仲介或竹科園區廠商等雇主都會要求受雇者出示良民證,使得到警察局申請良民證的人數有爆增趨勢。

此外,像這2年新興的送餐快遞服務,或是大學生暑假短期打工等,都會被要求出示「良民證」,且不論男、女生,都有此需求,年輕人申請的比例逐年增加,尤其是暑假,當然也有中年人因二度就業,雇主要求需出示良民證的。

警方統計,2016年申請良民證約6900件,2017年是8400件,2018年是1萬1000多件,而今年1到6月已超過9300件,良民證似已成為求職者應徵的必備要件,今年預估會突破1萬8000件,也導致警方受理人力吃緊,1個人每天要受理上百件的申請件數。

據調查,所謂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一般輕微的刑案並不會列在其中,另像是易科罰金、緩刑期已過、或酒駕者已易科罰金或已服勞役者5年內不再犯者,也不會被列入紀錄,再加上良民證的申請可指定某特定時間,例如僅申請25歲到40歲間的刑案紀錄證明,能否因此做為「良民」的標準,仍有商議空間,雇主也不應有申請到「良民證」就是好人的迷思,「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頂多僅供參考。(時事新聞來源:經濟日報,2019.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