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警方統計,上午六時至十二時的酒駕取締件數近年有成長趨勢,在台北市已占總酒駕取締件數的二成五;許多駕駛人前晚飲酒,睡一覺恢復精神後就以為可開車上路,但體內酒精濃度可能仍高,宿醉恐影響開車判斷力及專注力,肇事風險高,仍然算酒駕。

交通部道安會執行秘書謝銘鴻表示,「酒後不開車」觀念近年深植人心,但一○六年酒駕死亡人數仍高達三三一人,其中一項可能被輕忽的原因是民眾宿醉開車。

交通部道安會表示,據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統計,早上六時至中午十二時的上午酒駕取締件數,近年有成長趨勢,一○四年為二二八一件,一○六年增至二八五四件,成長百分之廿五;一○六年酒駕取締總件數一萬一三三二件,上午酒駕比率超過二成五。

一○二年大年初一,阿里山發生一起因宿醉開車引起的重大悲劇。肇事駕駛除夕夜飲酒後睡覺,隔天上午開車出門,在山路高速撞上載有一家四代的九人廂型車,造成對方祖孫二死七傷。肇事駕駛被驗出酒測值零點五四,自己也重傷身亡。

一○五年,台中市垃圾車撞上小客車,肇事駕駛被測出酒測值零點二二,他自稱向來嚴守酒後不開車,前一天中午喝了兩杯烈酒,事後還請家人載自己回家,就是為了預防酒駕意外,沒想到睡一覺後開車仍出事。

一○六年,台中一名客運駕駛晚上八點幾杯高粱下肚就睡覺,隔天上午近七時開大客車載客,不慎撞死一名老婦,判賠六四○萬元。警方酒測發現,即使距離客運駕駛飲酒已超過十小時,酒測值仍高達零點四七。

謝銘鴻說,只要前一天有飲酒,隔天最好都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這也是交通部今年重點宣導項目。

(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9.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