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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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看似再平凡不過的歛財事件,背後急於要加以掀開的將會是真假實虛的慈善勸募『潘朵拉盒子』。

話說有某一共犯集團分別合法立案成立以弱勢族群和保護動物為主的社團法人,並且藉由〈公益勸募條例〉的標準作業程序來進行所謂的公開勸募活動,只不過,因為遊走於民眾小額捐款而不拿收據的慣行,而徒增更多的使壞空間,如此一來,針對該種組織犯罪而來的侵吞善款集團,相關的論述考察,就不單單只是限縮在司法懲戒的法律層面,而是有其從他律、中介到自律;從法律、民德到民俗;以迄於從案主、公益團體到政府機關與社會大眾之於利害相關等等的綜融性思辨,這是因為:首先,就上述侵吞善款集團的組織性犯罪歷程來看,從剛開始只是單純的從事愛心物品販售到最後食髓知味於大張旗鼓的結構性受害,這當中的演變過程及其所糾結的諸多『潘朵拉盒子』,會是該項議題現象的論述真義所在,特別是擺盪於『真–假–實–虛』的命題思考。

誠然,扣緊上述的立案勸募以詐取錢財的社會事實,那麼,何者屬『真』,乃為合乎正當程序的人團法人立案規範抑或是遵守〈公益勸募條例〉的核准程序?何者為『假』,直指的是某種掛羊頭賣狗肉的歛財行為?何者是『實』,包括網路、媒體、事件或街頭等感動行銷的勸募行為?以及何者係『虛』,利益眾生的資源配置又要如何得以完整、透明、公開與對稱?連帶地,程序正義和實質正義之間的貫通或落差,要如何鑲箝於某種應有的建置設計,就此而言,上游端的〈公益勸募條例〉是否直指某種法令規範不周的運作失靈、中游端的勸募行徑是否欠缺動態過程的管理機制、下游端的善款徵信是否淪為某種作帳或作假帳的形式主義?

准此,在這裡的探究議論就不應該只是予以單一事件的個案化處置,而是要如何提升以成為通則式的整體觀照,亦即,顯現於台灣一地層出不窮的愛心勸募行徑,是否有從合法立案勸募到掩護非法行徑;從個人舉措到集體圖謀;從弱勢人口族群到各項不同的標地對象;從物流的實物交換到金流的現金勸募;從一己的偏差初犯到集體的慣性犯罪;從責付徵信到脆弱人性;以及從公益假象到謀私圖利,換言之,任何的勸募行為,不僅止於是否公開、合法及其資源匯集的能量多寡,而是資源勸募到位的同時,亦有其無法迴避的交易成本與社會代價,無疑地,勇於去掀開慈善勸募的『潘朵拉盒子』,這才是相關變革行動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