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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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2005年的「邱小妹妹事件」、2011年的「王昊事件」抑或是近日發生於中部女童頭部遭鈍器重擊致死等兒虐現象,點明出來該項的兒虐議題,早已超乎個別的人生境遇,而是進一步傳達某種集體意含的客觀事實,如此一來,背後所可能糾結的結構性限制,是有它加以深究的必要。

首先,對於兒童受虐的論述考察,就不單單只是侷限在犯罪手段的殘暴不堪,而是要如何將犯罪的歸因、犯罪的行徑及其後續的處遇追蹤,進行整體串聯,畢竟,任何通報的人倫悲劇,實則隱含的是冰凍三尺的滾動效應,對此,舉凡貧困、失業、債務、疾病、藥物濫用、人格違常、迷信或是童年受虐經驗等成年父母本身的施虐原因抑或是不當對待所要被啟動諸如緊急安置、未成年子女會面和返家計畫等兒童保護機制運作,指陳出來的是要如何嚴肅檢視當代社會變遷所加諸於家庭組成、形式、結構、功能各方面的衝擊影響,就此而言,傳統上對於家庭圖像的理想類型,像是『原生家庭、身生父母、和諧婚姻、美遠生活、安全堡壘』,此一慣性的認知基模已然逐漸變質為『家庭會傷人、天下有不是的父母』的迷亂現象不能小覷與輕忽。

冀此,在這裡的論述思考乃是國家公權力作為兒童的最終父母,要如何面對觀念倡導、法令規章、制度設計、整合服務以及安全網絡等等的體系建制,藉此達到停損設置的消極止惡作用;連帶地,又要如何換位同理於施虐父母或親屬情緒長期積累所造成的兒少受虐情事;以及進一步正視家庭何以能夠穩健運作的相關配套措施,以此觀之,「家庭」已然不再是一手托大的角色扮演,而是從兒少到家人抑或是整個家庭,都是需要被守候與照顧。

至於,扣緊「虎毒食子」的命題思考,那麼,對於施虐、動粗等等人為傷害或加工致死的不幸事件,理當是要避免淪落因為手段殘忍的單一案例,而激發出來從眾行為的輿論憤怒,而是要如何深究諸多人倫悲劇背後可能深藏的結構意含,比如從加害者的身分屬性、婚姻型態、家庭結構、親屬關係、社經水準、人文區位、施虐原因、加害手法、類型情境等基本輪廓,以進行大數據的資料勘查和通盤解套,如此一來,近年來的兒童受虐情事,也出現幾種可能的趨向,像是雖然加害者的個人身份大多都是父或母單獨的個別行為,但是,關係紊亂的同居人加害行為業已逐漸地冒出;經濟弱勢家庭裡所隱藏的不穩定與不確定因素,會直接危及到代罪羔羊的無辜小孩;連帶地,諸如父或母本人的精神狀況與罹患疾病以及子女本身的殘障情形,也說明長期下來的照顧負荷和身心壓力,是有可能成為壓垮脆弱家庭的一根稻草。

最後,幼齡階段的羸弱兒童,因為受限於家庭私領域的生活環境,這使得悲劇的發生,經常是措手不及而無法預防介入,而這也再一次呈顯出來當前小家庭的組成規模及其所相與對應的支持系統,是有整體規劃的必要。總之,變調與走樣的「家庭」正在一點一滴的流失它羸弱的生存根基,對此,一套含蓋衛福、勞政、教育、司法等等業務整合、服務協調的照顧管理機制設計,會是一項重要的變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