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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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為了配合空汙防制行動方案,交通部推出所謂的限制型政策,亦即,將優先取消一、二期柴油車行駛國道20公里的免費優惠,預估有近8萬輛的柴油車會受到影響,至於,高達7百萬輛的燃油汽車是否也要比照辦理,則是要視第一階段的實施狀況而定。

基本上,從汽、機車等移動汙染源占三成六以及又以柴油車占一成以上最多的客觀事實來看,那麼,對於柴油車排放PM2.5的管制一事,實屬必要且迫切,就此而言,從國道到省道以迄於一般道路的汽機車汙染管制,宜是要有通盤檢討的綜融性思考,換言之,就其排放PM2.5所造成的環境污染一事,除卻針對能源使用端的管制規範,像是從柴油到汽油、汽電共生或電動車;從大型到中小型的汽機車;從汽車到機車;從免驗車到規定使用年限以迄於從高速道路到平面道路等,相關的策進作為也絕非只是單純取消前20公里免費的優惠措施,更非是一舉將這些的嫌惡物逕自排除於高速的國道路上,以至於忘卻這樣的切割還是無助益於汙染防制的消極目的,尤有進者,從車輛及其所使用能源而來分類分級、分階分段與分時分程的戰略規劃,將會比眾多枝微的戰術措施來得關鍵與重要。

事實上,上述的權變措施還是有商榷議論,這是因為除卻「取消優惠」的選項外,諸如「補助加裝濾煙器」、「禁止通行」或是「強制汰換」等的其它選項,亦有其整體考量的必要,也就是說,任何的空汙防制,宜是要有從事前預防到臨事禁制、從效率到效能、從有用到划算以及從個別代價到社會成本的多層次思辨;連帶地,從車輛、車種、車況、車速到車道,也指陳出來對於造成空氣汙染的歸因所在,也就不只是侷限在車子本身及其相關的機械設計,而是外部的行駛環境及其配套措施,是否能夠讓從降低車輛的排氣汙染到鼓勵使用大眾載具產生轉銜作用,遠地不說,對於接踵而來的春節連假,要如何免除在高速國道上出現堵車並相互拜年的突兀景象,這多少點明了開車、排氣、擁塞、怠速、耗損到汙染,這早已經沆瀣一氣以成為某種的共犯結構。

總之,當柴油車所排放的細懸浮微粒PM2.5已然是世界衛生組織所確認的一級致癌物,那麼,時間進程的目標管理規劃,就有它劍及履及的必要,只不過,映照於每年春節國道失控所必備的通過性儀式,那麼,所謂「空汙防制行動方案」的公共性監督,這將會是考驗當代台灣一地公民社會成熟與否的重要判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