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學因受限政府管轄,師資及財務運用缺乏彈性,學雜費凍漲10餘年,不少學者反映競爭已跟不上國際市場。對此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今天首拋震撼彈,未來將推出「國立大學法人化」,對象瞄準打國際盃的國立大學,大學校長改由常設性治理會議選任與監督,將更有機會延攬到國外一流人才。

107年全國專校院校長會議今天在南台科大舉行,高教司長李彥儀針對資訊公開及高教鬆綁簡報,她表示觀察到國立大學受限法規,很難延攬到海外優秀人才,因此思考修正大學法,包括校務會議提升學生代表占比,校務公開資訊新增校務研究,以及國立大學朝向法人化制度發展等。

李彥儀說,初步構想是希望讓打國際盃的大學能夠法人化,成立法人委員會,負責學校發展,包括用人及財務都會鬆綁,讓整所大學在運作上更有彈性,期待未來國立大學都能逐步發展法人化。她表示,目前國外大學很多都以類法人化方式運作,希望透過制度鬆綁,大學將更有自主及治理彈性,讓校長們不會再感到受教育部很多限制。

她指出,未來法人化後,將有2個改變與不變,改變包括:大學不再是教育部所屬單位,擁有完全自主的獨立人格;大學校長也不再向教育部負責,而是由常設性治理會議選任與克責;不變的是政府對大學的財務支持額度不變,僅從補助改為協助;以及政府對原有公教人員資格的任用權益不變。

未來法人化國立大學校長將由大學自主委員會選出並委任,委員會組成包括校內教職員、產業及社會公正人士、教育部代表、校友代表等不超過15人,且外部代表不低於總人數一半。至於大學校務會議則成為校長的諮詢角色,由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等組成,人數依學校規模而定,教師不得超過2/3。

對於國立大學朝向法人化,清大校長賀陳弘表示,許多大學都很期待鬆綁,他舉目前日本高教的作法為例,日本從10多年前開放國立大學法人化,每年政府可減少1%支出,但也帶來不少問題。他建議,教育部在思考鬆綁的同時,必須要建立完整的制度,兼顧師生的保障,不該影響到龐大的教師群退休權益。

李彥儀說,國立大學法人化制度是她個人的期待,目前仍待與各校研議,也尚未與次長討論,不過若取得大家的的共識,最快一年內走修法程序,可能直接修改《大學法》,或另補充實施細則,預計將在立法院下會期進行討論。(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8.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