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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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在群組上被瘋狂轉傳的一則時事新聞報導,雖然,事後被證實並不是發生在台灣社會,但是,相與衍生的議題現象,是有它進一步深究的必要。

話說:發生在對岸內地的該起事件,主要是期待時事新聞的公開報導,藉此喚起社會大眾對於聽損兒行走交通安全的人身守護,也就是說,在你、我開車的行駛途中,倘若是看見有背橙色書包的小朋友,務必要放慢車速同時也不要用力按下喇叭,因為他們是一群有聽力損害的學童,至於,消息一經傳開卻也引來正反兩面的不同論述對話,比如說以橙色書包為其聽損與否的二分識別,是否有被標籤烙印之虞抑或是出現所謂的社會性排除(social exclusion),相形之下,採借書包顏色為其某種的顯著象徵,其用意並不在於符號(symbol)的本身,而是如何設身處地於同理包容這一群學童的身心限制?准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就不單單只是用以突顯當前網路社群等傳媒的快速與正確,而是相與對應之多向度的深邃思考,又要如何回應於包括生理、心理、社會、經濟、宗教、文化等弱勢處境的外團體或他群人口族群?

誠然,從聽覺生理病變的「損傷」(impairment)到聽覺功能有所限制的「失能」(disability)以迄於聽損者之於社會性參與的「障礙」(handicap),點明出來關乎到聽損與聽損者的權益拉扯,多少還是有它『結構性被害』的命題思考,亦即,一方面來自於人為制度設計的環境限制,讓聽損者被迫屈身於語音語言的有聲世界而無法自拔,但是,另一方面也因為少了手語的語言認同,而讓聽損者退縮至無聲天地的自我隔絕,如此一來與一往的相互推拉,導致了聽損者陷入從社會標籤到自我標籤的認知與認同歷程,就此而言,關於上述橙色書包聽損兒的現象考察,聚焦點就不在於橙色與書包等標記,而是究竟還可以有那些的替代識別,藉此擺脫從識別到標記與標籤的不當串聯?連帶地,從路上行走的公共安全到上學就讀的特教輔具以迄於階段轉銜的社會融合,指陳出來的是一種友善的生活環境,要如何陪伴與培力於包括聽損在內身障者的合理對待和合宜對待,這才是針砭的真義所在。

冀此,從內地到台灣以及從發展中國度到文明化台灣,關乎到身障人士的權益維護的保障課題,似乎就不只是單純接軌於<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簡稱為CRPD或公約)或<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Act to Implement 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簡稱為CRPD施行法)可以了得,而是一項從各級政府機關到民間企業、社會大眾所共同推動的變革工程。